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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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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海域使用金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06 17:48
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 - 自2021年7月1日起,在浙江省等7个试点地区,海域使用金的征收职责划转至税务部门负责[3] - 自2022年1月1日起,海域使用金的征收职责在全国范围内划转至税务部门负责[3] - 海域使用金统一按照用海类型、海域等别及相应征收标准计算,全国标准参照财综〔2018〕15号文件执行[4] - 浙江省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参照浙财综〔2019〕21号及浙政办发〔2020〕3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4] 浙江省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与方式 - 以申请审批方式出让海域使用权的,按浙江省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执行[4] - 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海域使用权的,出让底价不得低于按浙江省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计算确定的海域使用权出让基准价格[4] - 使用海域不超过6个月的,按年征收标准的50%一次性计征海域使用金[5] - 使用海域超过6个月但不超过1年的,按年征收标准一次性计征海域使用金[5] - 经营性临时用海,按年征收标准的25%一次性计征海域使用金[5] 海域使用金征收期限与计征方式 - 海域使用金自海域使用申请经依法批准之日起计征[6] - 对填海造地、非透水构筑物、跨海桥梁和海底隧道等项目用海,实行一次性计征海域使用金[6] - 对其他项目用海,按照使用年限逐年计征海域使用金[6] 海域使用金申报缴纳流程 - 缴费人可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通用申报(主管部门核定)】功能菜单进入申报页面[7] - 在【主管部门采集费源信息列表】页面选择需申报的费源信息并点击【申报】,系统将自动预填申报表,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8] - 申报成功后可直接点击【立即缴款】,或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进行缴款[8] - 缴费成功后,缴费人可在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功能菜单获取票据[8] 浙江省海域使用金免征范围 - 军事用海,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有关规定执行,可免缴海域使用金[9] - 用于政府行政管理目的的公务船舶专用码头用海可免缴海域使用金,范围包括公安(边防)、海关、交通(港航)、海事、海监、出入境检验检疫、环境监测、渔政、渔监等公务船舶专用的港池[9] 其他相关政策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文件,一般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当月起,36个月内不得变更;期限届满后,自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当月起,36个月内不得再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14] - 该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15] - 企业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完成后,如发现错误需要补报或更正,可以调整申报缴费工资[17] - 如需调低缴费工资,应携带工资发放凭证等相关资料到办税服务厅、社保医保大厅的税务窗口或进驻政务审批大厅的综合办税服务厅办理[17] - 缴费工资申报有误导致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依法加收滞纳金[18]
山西办税我知道|电子税务局如何新增办税人员并确认授权?操作流程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05 09:20
电子税务局企业办税人员管理流程 - 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管理员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企业业务】入口登录,并进入【账户中心】[2][3] - 在【人员权限管理】中选择【添加办税人员】,录入人员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并选择身份类型为“办税员”,设置权限和有效期后确认[4][5] - 被添加的办税员需通过电子税务局网页端“自然人业务”或APP登录,在【账户中心】的【企业授权管理】中找到【待确认授权】完成确认[6][7] 2026年1月主要税费申报缴纳期限 - 1日至24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车船税[13] - 1日至25日:申报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费[13] - 1日至28日:自然人缴纳2026年度车船税[13]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需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14] - 纳税人需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14] - 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需选择一处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14] - 操作路径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通过【我要办税】进入【经营所得(B表)】或【经营所得(C表)】办理[14]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 企业应在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完成汇算清缴[17] - 操作路径为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办理[17] 电子税务局“悦悦”人工远程问办服务 - 纳税人缴费人在电子税务局或APP线上功能无法满足需求时,可使用“悦悦”人工远程问办服务,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21] - 操作步骤为登录电子税务局或APP,点击“征纳互动”图标进入“悦悦咨询”页面,选择“人工”后联系座席线上提交资料远程办理[22] - 完成实名认证后,可扫描二维码加入山西税务微信企业号获取服务[22]
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汇算时,为雇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能否税前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5 09:42
个体工商户社保与商业保险费用扣除规定 - 个体工商户为业主和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规定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2] - 个体工商户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扣除上限为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的5%,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2] - 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扣除基数上限为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扣除比例上限为该基数的5%,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2] - 除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人身安全保险费等特定情况外,个体工商户为业主或从业人员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2] 2026年1月办税事项与期限 - 2026年1月1日至20日,需申报缴纳的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水资源税、印花税、环境保护税、个人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会经费,以及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车船税 [10] - 2026年1月1日至25日,为申报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费的期限 [11] - 2026年1月1日至31日,自然人为车船税纳税义务人需进行申报,同时需申报营业账簿印花税 [12][13][14] 营业账簿印花税申报细则 - 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实行按年计征,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 [15] - 纳税人需通过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采集及合并申报”模块中完成印花税的申报缴纳 [15]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中职工薪酬填写说明 - 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中,“职工薪酬-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行次,需填报会计核算中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累计总额,包括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等 [17] - 在同一申报表中,“职工薪酬-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行次,需填报“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工资薪金借方发生额的累计金额 [18] 电子税务局办税与远程咨询服务 - 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相关APP,点击“征纳互动”图标进入“悦悦”咨询页面,选择“人工”服务后,可在线联系座席并远程提交资料办理业务,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 [19][20][21] - 完成实名认证后,纳税人可扫描二维码加入山西税务微信企业号,以获取税费知识、在线提交诉求并享受相关服务 [21]
【社会保险】为什么缴费成功后又被退回来了?——个人缴费热点问答来了,内附缴费记录查询指引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2 18:25
2026年1月山西省办税日历与主要税种申报 - 2026年1月1日至20日,需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水资源税、印花税、环境保护税、个人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会经费,以及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车船税 [7] - 2026年1月1日至25日,需申报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费 [7] - 2026年1月1日至31日,为自然人车船税纳税义务人的年度申报缴纳期 [7] 营业账簿印花税申报规定 - 营业账簿印花税实行按年计征,其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 [10] - 纳税人需通过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采集及合并申报”模块中完成“印花税”的申报缴纳 [11]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填写说明 - 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中,“职工薪酬”行次需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累计金额 [13] - 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包括工资薪金支出、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工会经费支出、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 [13] - “工资薪金”具体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工资薪金借方发生额的累计金额 [14] 电子税务局办税与征纳互动服务 - 电子税务局提供了全面的线上办税功能,涵盖综合信息报告、发票使用、税费申报及缴纳、证明开具等多个模块 [12] - 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时,应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或电子税务局APP进行网上办理 [16] - 当线上功能无法满足需求时,纳税人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APP的“征纳互动”功能,选择“人工”服务,由“悦悦”提供远程问办服务,在线提交资料办理业务 [16] - 纳税人完成电子税务局实名认证后,可扫描二维码加入山西税务微信企业号,以获取税费知识并在线提交税费诉求 [17]
企业承担员工工资的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5 09:24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是一份由山西省税务局发布的官方办税指南和提醒 旨在指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等线上平台完成2025年12月的各项税费申报缴纳工作 并推广“征纳互动”平台和“悦悦”人工远程问办服务以提升办税便利性 [6][8][17] 2025年12月办税日历 - 2025年12月1日至15日期间 需申报缴纳的税种包括增值税 消费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文化事业建设费 个人所得税 以及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车船税 [8] - 2025年12月1日至25日期间 需申报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费 [8] - 2025年12月1日至31日期间 需申报缴纳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及由自然人缴纳的2025年度车船税 [8]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指引 - 房产税按年征收 分半年缴纳 下半年的应缴税款需在当年12月底前完成申报缴纳 [10] - 纳税人需首先在电子税务局进行税源信息采集 路径为【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新增税种】 选择相应税种后点击【税源采集】-【新增】并提交信息 [11] - 完成税源采集后 系统会自动带出信息 纳税人可勾选对应税种进行确认式申报并提交 [13][14] 线上办税与征纳互动服务 - 纳税人缴费人办税时应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或电子税务局APP进行网上办理 [17] - 当线上功能无法满足需求时 纳税人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 可通过“悦悦”人工服务获得远程问办协助 [17] - 使用“悦悦”人工服务的操作步骤为:登录电子税务局或APP 点击“征纳互动”图标 进入咨询页面后选择“人工” 即可在线联系座席并远程提交资料办理业务 [18] - 完成实名认证后 纳税人可扫描二维码加入山西税务微信企业号 以获取税费知识 在线提交诉求并享受相关服务 [19]
山西:销售方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生成二维码实现购买方扫码开票?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2 09:44
电子税务局“扫码开票”功能操作指南 - 销售方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扫码开票】功能生成二维码,提供给购买方扫码开具数电发票 [2] -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操作路径为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蓝字发票开具】 [3][4] - 进入“扫码开票”功能界面后,会展示“基础信息二维码”和“交易信息二维码”两种类型 [6] 基础信息二维码操作流程 - 基础信息二维码由销售方生成,购买方扫描后可录入发票抬头信息,销售方可在48小时内引用该信息进行开票 [7] - 在“基础信息二维码”页面,点击提示语中的【基础信息二维码】可弹出查看二维码页面 [7] - 销售方可下载该二维码并提供给购买方,购买方填写并提交信息后,信息将同步显示在销售方主页面的列表中供其选择并开具发票 [8] 交易信息二维码操作流程 - 交易信息二维码需要销售方先填写交易信息后生成,购买方在72小时内扫码补充发票抬头信息即可自动开票 [10] - 在交易信息二维码页面,点击二维码下方的【立即填写】进入发票信息编辑页面 [11] - 销售方需编辑除购买方信息外的发票信息,以便购买方扫码后直接开具,页面还提供【备注信息维护】功能用于保存常用备注信息 [12] 其他相关办税服务与提醒 - 文章提供了山西省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悦悦”的远程问办服务指引,纳税人若线上办理遇阻,可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征纳互动”图标联系人工座席远程办理 [27][28][29] - 文章附有2025年12月的办税日历,明确了各项税费的申报缴纳期限,例如增值税、消费税等需在1日至15日申报,单位社会保险费在1日至25日申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征收分半年缴纳,下半年税款于当年12月底前申报 [18][19][21] - 纳税人完成实名认证后,可扫描二维码加入山西税务微信企业号,以获取税费知识和在线提交诉求 [31]
个人转让住房支付的中介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否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1 09:17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是一份面向山西省纳税人的办税指南,核心是告知2025年1月各类税费的申报缴纳时间、具体操作流程以及可用的线上办税辅助渠道[9][10][11][12][13][14] 2025年1月主要税费申报缴纳时间表 - 01日至15日期间需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以及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车船税[9] - 01日至25日期间需申报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费[9] - 01日至31日期间需申报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由自然人缴纳的2025年度车船税[10] -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半年缴纳,下半年的应缴税款需在当年12月底前申报缴纳[10]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操作流程 - 纳税人需首先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税源信息采集,路径为【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新增税种】,选择相应税种后录入并提交信息[11] - 完成税源采集后,系统会自动带出信息,纳税人可选择确认式申报直接提交,或进入填表式页面核实数据后提交申报[12] 线上办税与咨询服务渠道 - 办税缴费优先推荐使用电子税务局或电子税务局APP进行网上办理[13] - 若线上办理遇到问题,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APP内的“征纳互动”功能选择“人工”服务,联系座席进行远程协助办理[14] - 完成实名认证后,可扫描二维码加入山西税务微信企业号,以获取税费知识和在线提交诉求[14]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业产品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03 09:13
税收申报时间安排 - 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车船税代收代缴纳税义务人(保险机构)的申报缴纳时间为01日至15日 [9] - 单位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纳时间为01日至25日 [9] -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2025年度车船税纳税义务人为自然人的申报缴纳时间为01日至31日 [10]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规定 -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半年缴纳下半年应缴纳款项于当年12月底前申报缴纳 [10] - 城镇土地使用税与房产税均在01日至31日期间申报缴纳 [10] 电子税务局操作流程 -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路径为【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新增税种】选择房产税或城镇土地使用税后点击【税源采集】-【新增】录入信息并提交 [11] - 申报时系统自动带出已采集税源信息支持确认式申报直接勾选税种提交或通过填表式申报核实数据后提交 [12] - 电子税务局提供征纳互动功能点击征纳互动图标选择人工服务可在线联系座席远程办理业务 [13][14]
山西:如何申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03 09:13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请流程 - 申请时间为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 - 需通过电子税务局【地方特色】模块进入,选择【特色办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进行办理 [2][3][4] - 申请界面需选择认定级别和申请类型,申请类型分为“初次申请”和“期满复审”(指免税资格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 [5] 申请材料与提交要求 - 上传资料前需先下载“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资料清单及要求”压缩包,按清单准备资料 [5] - 当年新成立的非营利组织需根据财税〔2018〕13号文提供特定材料,无需提供第(六)、(七)项规定的材料 [8] - 申请提交后如因个人原因需修改重报,需税务工作人员删除后才可重新提交,提交后需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8] 2025年12月主要税种申报安排 - 1日至15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车船税(代收代缴) [17] - 1日至31日申报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2025年度车船税(自然人为纳税义务人) [18][19] -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半年缴纳,下半年税款需在12月底前申报缴纳 [21]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流程 - 纳税人需先进行税源信息采集,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路径操作 [22] - 申报时可自动带出已采集税源信息,支持确认式申报或填表式申报 [25] 电子税务局辅助服务 - 提供“悦悦”人工远程问办服务,当线上功能无法满足需求时,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APP的“征纳互动”图标联系人工座席远程办理 [26][27] - 完成实名认证后可扫描二维码加入山西税务微信企业号,在线获取税费知识并提交诉求 [28]
山西:旅游服务差额征税如何开票?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02 09:51
旅游服务增值税政策 - 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选择以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及接团旅游企业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 - 选择差额征税办法时向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可开具普通发票 [2] 差额征税开票流程 -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使用】-【蓝字发票开具】路径进入开票界面 [4] - 点击立即开票后选择票类为差额征税-差额开票进入开票界面 [6] - 填写购买方信息并录入项目名称后系统自动弹出扣除项填写界面 [6]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半年缴纳下半年应缴税款于当年12月底前申报缴纳 [14] - 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路径完成税源信息采集 [16] - 申报时系统自动带出已采集税源信息支持确认式申报或填表式申报两种方式提交 [18]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 - 对购置挂车继续实施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优惠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25][27] - 挂车定义为由汽车牵引才能正常使用的无动力载运货物车辆购置日期按有效凭证开具日期确定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