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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不免责”成常态
证券日报· 2025-12-01 07:27
退市监管高压态势与“退市不免责”案例 - 监管部门对退市公司保持监管高压,坚持“退市不免责”与“一追到底” [2][4] - 今年前11个月累计有38家退市公司被行政处罚,超过去年全年,罚单数量创新高 [2][4] - 具体案例:11月28日,退市公司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5名责任人被浙江证监局合计罚款3430万元;退市公司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因信披违规被罚50万元,时任董事长被罚20万元 [1] 财务造假与多元化退市渠道加速出清 - 因财务造假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的公司数量创新高,今年以来已达14家 [3] - 多元化退市指标并行且常出现叠加,形成“出清合力”,提升退市效率,精准打击“壳公司” [3] - 具体案例:立方数科因2021年至2023年财务造假,被安徽证监局处罚1000万元,10名责任人被罚3000万元,并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ST元成因市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5亿元被终止上市,同时此前已被通报涉嫌财务造假触及重大违法退市 [3] 对退市公司及责任人的立体化追责 - 监管部门推动对退市公司进行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化追责,构建闭环惩戒体系 [2][6][7] - 去年以来至今年11月底,累计91家次退市公司被查处,73家被重罚20亿元 [2] - 今年前11个月,有12家退市公司公告了投资者民事诉讼进展,6家退市公司公告了相关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2] - 部分退市公司连收多张罚单,例如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退市后披露3份罚单;恒立实业退市后收到两份罚单,合计拟罚款金额达5090万元 [4] 投资者保护机制持续完善 - 多家退市公司披露民事追责进展,投资者通过诉讼获赔 [6] - 具体案例: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被法院一审判决赔偿投资者损失等合计268.77万元,保荐机构及相关董监高承担连带责任;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纠纷案一审投资者胜诉并被选为示范案件 [6] - 证监会近期发布意见,从加强持续监管、强化重大违法和主动退市中的投资者保护三方面进一步强化保护 [8]
退市制度改革成效显现 “应退尽退”成共识
证券日报· 2025-11-12 00:05
*ST元成退市案例 - 公司因股票收盘总市值连续20个交易日均低于5亿元,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收到上交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 [1] - 此前公司已被证监会认定涉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因连续三年财务造假被罚款3745.46万元,5名责任人员被合计罚款4200万元 [2] - 自10月13日至11月10日,公司股价连续21个跌停板,跌幅超过60%,并最终触及主板市值类退市指标 [2] 退市制度市场化成效 - 今年以来已有东方集团、*ST高鸿等公司因财务造假被通报后,股价快速走低并在2-3个月内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指标并摘牌 [2] - 投资者更关注企业基本面,对存在重大违法或持续亏损企业不再盲目炒作,市场定价趋于理性 [3] - 监管层对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零容忍”叠加严格执行退市制度,问题公司正加速出清 [3] 多元退市格局形成 - 截至11月11日,今年以来已有28家公司摘牌退市,其中10家为交易类退市,9家为财务类退市,5家为主动退市,3家为重大违法强制退市,1家为规范类退市 [4] - 多家公司同时触及两类退市指标,如“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交易类退市”,打破以往退市集中于交易类、财务类的格局 [4] - 退市标准从严,多类退市指标并行,提高了市场出清效率,避免出现“僵而不退”现象 [5] 退市投资者保护机制 - 监管部门不断健全退市投资者制度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和证监会发布指导意见,允许投资者因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造成损失时依法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6] - 从年内退市公司看,3家主动退市公司提供了现金选择权,多起公司虚假陈述案件已进入司法审判程序 [7] - 未来可进一步完善证券法配套规则,将控股股东、实控人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下的回购、赔付责任上升为法定义务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