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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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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持股5%以上股东2293.58万股将被司法强制执行
新浪财经· 2026-01-15 18:16
欢瑞世纪公告称,持股2.3381%(22,935,921股)的股东青宥仟和,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卖 出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将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卖出22,935,821股 (占总股本2.3381%)。青宥仟和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7.3476%。此次执行是因金融借款合同纠 纷,股份包括2016年增发和重组前受让股份。本次变动不会导致实控权变化,对公司治理和经营无影 响,但执行时间、价格及能否按期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1-10 05:01
重大诉讼案件详情 - 公司作为第三人被卷入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代位权诉讼,案件由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目前处于一审阶段[1][2] - 原告为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被告为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三人为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及岭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3] - 涉案总金额暂计为人民币112,160,245.15元,其中包含本金8400万元及截至2025年10月24日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1][5] - 诉讼根源在于公司未能偿还对原告的到期债务本金8400万元,且将对被告的工程款应收账款质押给原告后仍无力清偿[3] - 公司与原告之间存在直接的金融借款合同关系,公司是原告的债务人[3] - 公司基于与被告签订的EPC项目合同,对被告享有未付工程款债权,金额为人民币355,328,941.6元,公司是被告的债权人[3][6] 诉讼涉及的具体合同与债务关系 - 2022年,公司与原告签订了两笔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第一笔贷款5000万元,利率5.6%,期限2022年6月30日至2024年6月28日;第二笔贷款5000万元,利率5.8%,期限2023年7月7日至2025年1月7日[5] - 2018年,公司与被告等签订《新郑市双洎河综合治理示范段工程EPC项目合同》,工程总价款588,687,500元,未付工程款355,328,941.6元,工程已于2022年9月30日竣工验收[6] - 2024年5月10日,公司与原告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将上述EPC项目产生的所有应收账款质押给原告[6] - 因公司未能依约还款,原告已取得(2024)粤广广州证字第81465号执行证书,并向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6] 股东股份司法拍卖流拍事件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尹洪卫持有的2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1.10%)于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流拍,拍卖时间为2026年1月8日至1月9日[10] - 截至2026年1月8日,尹洪卫持有公司股份101,291,6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6%,其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11] - 截至同一日期,尹洪卫累计被冻结股份101,291,617股,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732,889,104股,因其诉讼较多且有多轮轮候查封,其持有的股份后续可能被司法处置[11] - 本次股份流拍及后续可能的司法处置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10][11] 公司披露状态与影响评估 - 除本次公告的重大诉讼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7] - 关于重大诉讼,公司表示目前尚未参加案件开庭审理,尚无法判断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对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1][8] - 公司表示将依据会计准则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8] - 对于股东股份司法拍卖的后续进展,公司表示将密切关注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2]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1-07 01:55
诉讼案件核心信息 - 案件已由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但尚未开庭审理 [2] - 上市公司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诉讼中处于被告地位 [3] - 涉案总金额为本金人民币14,825万元(约1.4825亿元)及相应利息 [3] 诉讼背景与基本情况 - 诉讼源于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4] - 沧州银行已于2025年11月2日宣布汇银木业原定于2026年3月到期的合计14,825万元贷款提前到期 [4] - 高碑店法院已裁定冻结公司所持有的汇银木业51%股权,期限一年,冻结期间不得转让 [4] 原告的诉讼请求 - 请求判令汇银木业清偿三笔借款合同项下剩余本金合计148,250,000元及利息 [6] - 合同一(编号03300001):剩余本金92,150,000元 - 合同二(编号03300002):剩余本金20,000,000元 - 合同三(编号03300003):剩余本金36,100,000元 - 利息计算:自2025年10月20日至11月2日按年利率4.5%计算,自2025年11月3日起至还清之日按年利率6.75%计算 [6] - 请求对汇银木业提供的抵押财产(厂房、土地、机器设备)折价或拍卖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6] - 请求判令崔会军、王兰存及景谷林业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 - 请求判令各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险费、律师费 [6] 原告主张的事实与理由 - 2023年3月30日,汇银木业与沧州银行签订三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总金额高达200,000,000元(2亿元) [7] - 原告主张汇银木业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已全面停工停产,且其股东崔会军、王兰存失联 [9] - 原告主张景谷林业对外公告出售汇银木业股权未征得其同意,构成合同违约 [9] - 原告主张景谷林业在重组汇银木业过程中存在以债务资金替代出资、签订对赌协议隐瞒风险等行为,应与汇银木业原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0] 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 公司内部核查认为,其未就汇银木业上述贷款出具任何有效担保文件,依法不应承担担保或赔偿责任 [11] - 诉讼导致公司持有的汇银木业51%股权被冻结,致使公司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出售(出售汇银木业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无法办理,重组进展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1] - 公司表示将采取包括依法提起反诉或另行起诉等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11]
ST景谷:涉案1.48亿元贷款纠纷,影响重大资产重组进度
新浪财经· 2026-01-06 17:48
公司涉诉及资产重组受阻 - 公司收到高碑店法院法律文书 因原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沧州银行起诉 涉案金额为本金1.48亿元及相应利息[1] - 除公司外 沧州银行起诉对象还包括汇银木业 崔会军和王兰存[1] - 法院已立案但尚未开庭 并已裁定冻结公司所持汇银木业51%股权[1] 公司回应与后续影响 - 公司认为自身对该笔金融借款无担保责任[1] - 因该诉讼 公司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暂时无法办理[1] - 公司后续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存在不确定性[1] - 公司将开展评估核查并采取法律途径解决此事[1]
西安银行:涉7.3亿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胜诉
新浪财经· 2026-01-05 18:32
诉讼案件概况 - 西安银行咸阳分行作为原告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已获得一审判决 [1] - 案件于2025年4月17日由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2][7] - 被告方为兴平鸿远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湖南金沙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2][7] 涉案金额与判决核心内容 - 涉案借款本金金额为7.3亿元人民币,并涉及相应利息、复息、罚息等相关费用 [1][6][9] - 法院一审判决解除西安银行咸阳分行与鸿远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及补充协议,解除日为2025年5月8日 [2][7] - 判决要求鸿远公司在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7.3亿元本金及相应利息,其中2024年12月21日至2025年5月8日利息按原合同计算,2025年5月9日起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2][7] - 判决明确启迪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7] - 西安银行咸阳分行对鸿远公司基于特定PPP项目协议享有的收益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2][7] - 法院驳回了咸阳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2][7] 公司财务影响与处理 - 公司已将该笔涉案贷款纳入不良贷款并计提了相应减值准备 [2][7][9] - 公司预计本次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重大影响 [2][7][9]
“宝能系”被追债!法院最新判决:总计超73亿元,10天内还清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30 06:52
案件判决与债权追索 -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于2025年12月26日收到两份判决书,一审判决深业物流需向其偿还两笔借款本金合计73.762亿元(34.772亿元 + 38.99亿元)及相应利息、逾期违约金,并支付律师费40万元 [1] - 判决同时确认,深圳分行对宝能地产提供的不动产享有抵押权,可就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超出前顺位抵押债权的部分优先受偿 [3] - 这意味着两笔借款(分别违约超4年和3年,立案逾1年)的追债案迎来一审判决 [3] 借款与违约详情 - 第一笔借款:2018年9月、10月通过信托分别放款15亿元和23亿元,合计38亿元,原到期日为2021年9月26日和10月18日,截至起诉日尚欠本金34.772亿元及利息 [3] - 第二笔借款:2018年12月通过信托放款40亿元,原到期日为2022年6月17日,截至起诉日尚欠本金38.99亿元及利息 [3] - 两笔借款均出现违约,上海银行已于2021年底将所涉两笔授信纳入不良贷款 [4] - 深圳分行于2024年9月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距一审宣判已过去一年多 [4] 担保结构与相关方 - 第一笔借款担保方式:深业物流和宝能地产提供不动产抵押担保,宝能置地提供股权质押,宝能投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 - 第二笔借款担保方式:深业物流提供不动产抵押及租金应收账款质押,宝能地产提供不动产抵押,宝能控股、姚振华、宝能投资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 - 判决书指出,宝能地产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深业物流追偿 [3] - 被告方深业物流与担保方宝能地产、宝能投资等均属于“宝能系”,该集团近年来陷入流动性困境,涉及多起债务诉讼 [7] 上海银行财务概况 - 上海银行成立于1996年1月30日,于2016年11月16日在上交所上市 [4] - 截至2025年9月末,该行总资产约3.31万亿元,客户贷款约1.44万亿元 [4] - 截至2025年9月末,该行不良贷款率为1.18%,拨备覆盖率为254.92%,资本充足率为14.33% [4]
“宝能系”被追债,法院最新判决:总计超73亿元,10天内还清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30 00:27
上海银行重大诉讼一审判决结果 -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于2025年12月26日收到两份判决书,一审判决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需向深圳分行偿还两笔借款本金合计73.762亿元(34.772亿元 + 38.99亿元)及相应的利息、逾期违约金,并支付律师费合计40万元 [1] - 判决同时确认,深圳分行对宝能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不动产享有抵押权,可就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超出前顺位抵押债权的部分优先受偿 [3] 涉诉贷款详情与违约情况 - 第一笔贷款:于2018年9月、10月通过认购信托资金分别放款15亿元和23亿元,合计38亿元,到期日为2021年9月26日与10月18日,截至起诉日尚欠本金34.772亿元及利息 [4] - 第二笔贷款:于2018年12月通过认购信托资金放款40亿元,到期日为2022年6月17日,截至起诉日尚欠本金38.99亿元及利息 [4] - 两笔借款均出现违约,上海银行已于2021年底将所涉两笔授信纳入不良贷款 [4] - 深圳分行于2024年9月对违约方提起诉讼,2025年12月一审宣判,距离立案已过去一年多时间 [5] 贷款担保结构 - 第一笔贷款担保:由深业物流、宝能地产提供不动产抵押担保,宝能置地提供股权质押,宝能投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 - 第二笔贷款担保:由深业物流提供不动产抵押及租金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宝能地产提供不动产抵押担保,宝能控股、姚振华、宝能投资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 上海银行财务概况 - 截至2025年9月末,上海银行总资产约3.31万亿元,客户贷款约1.44万亿元 [5] - 截至2025年9月末,上海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18%,拨备覆盖率为254.92%,资本充足率为14.33% [5] 被告方背景信息 - 被告方涉及宝能系,该集团以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核心,姚振华为实际控制人 [8] - 近年来宝能系陷入流动性困境,涉及多起债务与诉讼,部分资产已进入处置阶段 [8]
瑞茂通:公司及子公司涉及5亿元诉讼
新浪财经· 2025-12-19 19:20
诉讼事件概述 - 瑞茂通全资子公司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收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 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1] - 原告为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行 被告包括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及瑞茂通母公司 [1] 合同与借款详情 - 2024年至2025年期间 河南农商行分别与郑州卓瑞 郑州嘉瑞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1] - 瑞茂通与河南农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河南粮油公司与河南农商行签订了《共同还款承诺书》 [1] 诉讼具体请求 - 河南农商行请求判令被告郑州卓瑞归还借款本金2.89亿元人民币及利息110万元人民币 [1] - 请求判令被告郑州嘉瑞偿还借款本金2.09亿元人民币及利息67.66万元人民币 [1] - 请求判令被告河南粮油公司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1] - 请求判令被告瑞茂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暨累计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案件核心判决 - 公司控股子公司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需向兴业银行苏州分行偿还借款本金4831.63万元,以及截至2025年10月10日的利息15.88万元、罚息153.66万元、复利2.64万元,并支付后续罚息和复利[3] - 公司对棒杰新能源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 - 若被告未按期履行债务,原告有权对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在17.07%的抵押份额内优先受偿[4] - 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合计29.05万元由三被告负担[4] 公司资产冻结情况 - 公司及子公司被冻结银行存款合计1459.24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0.45%[6] - 公司持有的10家子公司股权被全部冻结,涉及棒杰新能源、棒杰针织、棒杰光伏等核心子公司[7][8][14] - 子公司扬州棒杰厂房内多批机器设备被查封,涉及案件金额合计超过10亿元,被查封设备截至2024年底的账面净值合计约21.6亿元[19][21][22][23][24][25][26] 其他诉讼案件进展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5] - 涉及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已收到一审判决并上诉[11][12][23] - 涉及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已收到二审判决,所涉查封资产存在被执行风险[9][10] - 涉及兴业银行苏州分行的另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案号:(2025)苏05民初498号)尚在审理阶段,未判决[14][24]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1-22 03:58
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 苏州银行作为被告之一,涉及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原告为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 - 案件涉案金额为981,270,983.96元,计算基准日为2024年6月12日 [2] - 该案件已由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3] 诉讼案件最新进展 - 2025年11月20日,法院裁定准许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东胜区支行替代原原告参加诉讼 [4] - 法院一审裁定驳回起诉,案件未进入实体审理程序 [2][4] - 当事方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 诉讼事项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 本次“驳回起诉”的裁定结果,目前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7] - 除本次披露的诉讼外,公司其他诉讼仲裁事项所涉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较小,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 - 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