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招股市场定价及公开市场规定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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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IPO!港交所,重磅新规!
证券时报· 2025-08-01 18:12
首次公开招股发售及定价机制改革 - 建簿配售部分最低分配比例设定为首次公开招股时初步拟发售股份的至少40% [2] - 新上市申请人可选用机制A或机制B作为分配机制 [2] - 机制A采用公开认购部分指定分配比例 超额认购倍数15倍至50倍分配15% 50倍至100倍分配25% 超过100倍分配35% 最大回拨百分比由原建议20%上调至35% [2] - 机制B要求发行人事先选定公开认购部分比例 下限为发售股份10% 上限为60% 无回补机制 最大百分比由原建议50%上调至60% [3] - 保留基石投资6个月禁售期规定 维持投资者对发售承诺 [3] - 不实施建议的上调定价灵活性机制 [3] 初始公众持股量及自由流通量规定 - 发行人上市时需符合最低公众持股量及自由流通量规定 [4] - 单一股份类别发行人初始公众持股量门槛为25%或达30亿港元市值 [5] - 无其他上市股份的H股发行人初始公众持股量门槛为10%或达6亿港元市值 [5] - A+H发行人初始公众持股量门槛为5%及达5,000万港元市值 [5] - GEM发行人初始自由流通量门槛为1,500万港元市值 [5] - 联交所拥有酌情权可豁免新申请人遵守上述规定 [5] - 新规定将于2025年8月4日生效 适用于所有发行人及刊发上市文件的新上市申请人 [5] 改革背景及目的 - 香港新股市场定价机制已27年未改变 需适应发行人和投资者背景变化 [6] - 新股交易规模较上世纪九十年代增长5至10倍 国际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参与度大幅提升 [6] - 机构投资者目前占香港市场交易接近90% 远高于二十多年前的不足50% [7] - 要求至少40%股份分配至建簿配售部分 确保定价准确性并减少上市后股价波动 [7] - 为发行人提供更大灵活性 允许选择无回补机制方案或设有回补机制方案 [8] - 回补比例上限由20%大幅提升至35% 公开认购部分最高可分配60%股份 [9] - 改革目的为提升新股定价及分配机制稳健性 增强香港国际市场竞争力 [1][9] 持续公众持股量咨询 - 联交所就持续公众持股量规定展开进一步咨询 公众咨询期至2025年10月1日结束 [10][13] - 现行25%持续公众持股量规定缺乏灵活性 不利于大型上市公司进行资本管理 [10] - 建议引入层级式持续公众持股量要求 包括初始规定门槛或替代门槛(10亿港元市值及10%公众持股量) [12] - A+H发行人持续公众持股量要求为10亿港元市值或5%公众持股量 [12] - 公众持股量不足时需恢复并刊发公告 不得采取进一步降低公众持股量行动 [12] - 不会仅因公众持股量不足而停牌 但会添加股票标记 若18个月内未恢复可能除牌 [13] - 需在月度报告和年报中确认公众持股量充足 并就实际公众持股量作额外披露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