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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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拓所被罚没超6500万元 监管部门对中介失责零容忍
中证网· 2025-12-14 15:48
监管处罚 - 江苏证监局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作出行政处罚 责令其改正 没收业务收入811.32万元 处以罚款5716.98万元 并禁止其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 - 对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晓鸿罚款400万元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对首席合伙人吕江市场禁入10年并处罚款200万元 对其他责任人员处以20万元至120万元不等的罚款[1] - 这是2019年《证券法》修订以来 首次禁止审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 违法违规行为 - 永拓所主动介绍恒久科技、鸿达兴业开展虚假业务 为公司设计走账路径、参与虚假业务资金划转 帮助两家公司掩盖违法事实[2] - 在鸿达兴业项目中 永拓所在无审计调整依据支撑的情况下配合鸿达兴业虚构审计调整分录 篡改合并财务报表 导致鸿达兴业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 - 在鸿达兴业和恒久科技项目中 部分签字会计师未实际参与审计业务 质控复核人知悉项目存在异常仍同意项目组审计意见 首席合伙人知悉相关情况后仍签发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 - 在科林环保案中 永拓所在监管部门多次通报明确违法线索的情况下 仍未审慎执业 无视执业准则规定 出具存在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2] 监管态度与措施 - 监管部门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秉持“零容忍”的鲜明态度 释放出严打财务造假、净化市场生态的强烈信号[1] - 监管机构通过一系列“组合拳”持续压实中介机构职责 从严查处形成高压态势 是监管“长牙带刺”在中介机构监管领域的具体体现[2] - 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追究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违法责任 切实提高违法成本 除行政处罚外 相关违法行为涉及犯罪的 也将按程序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 - 2025年4月 监管部门修订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 强化事前准入审查与事后监管联动 通过建立诚信档案、完善分类监管等措施 推动中介机构从“被动合规”向“主动尽责”转变[3] - 未来 监管部门还将持续强化“不敢违”的震慑机制、健全“不能违”的防范机制、培育“不想违”的文化土壤 提升中介机构失责成本[3]
永拓所 “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上海证券报· 2025-12-14 13:34
文章核心观点 - 江苏证监局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开出严厉罚单,禁止其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并处以高额罚没款及个人市场禁入措施,这是2019年证券法修订后首次适用此类处罚,彰显了监管对资本市场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旨在推动中介机构从“被动合规”向“主动尽责”转变 [1][6][8] 监管处罚详情 - 永拓所因在鸿达兴业、恒久科技、科林环保三家上市公司审计执业中未勤勉尽责被一并处罚,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 - 对永拓所罚没款共计超过6500万元 [6] - 对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晓鸿罚款400万元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6] - 对首席合伙人吕江采取市场禁入10年措施并处罚款200万元 [6] - 对其他责任人员处以20万元至120万元不等的罚款 [6] 永拓所具体违法违规行为 - 主动介绍恒久科技与鸿达兴业开展虚假业务,设计走账路径、参与虚假业务资金划转,帮助掩盖违法事实 [3] - 在鸿达兴业项目中,无依据配合公司虚构审计调整分录,篡改合并财务报表,导致其2020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3] - 在鸿达兴业和恒久科技项目中,部分签字会计师未实际参与审计,质控复核人知悉异常仍同意审计意见,首席合伙人知悉情况后仍签发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3] - 在科林环保案中,在监管部门多次通报明确违法线索后,仍未审慎执业,出具存在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 [3] - 质控体系形同虚设,违反多项执业准则 [3] 中介行业暴露的“三大病灶” - 独立性缺失:长期服务导致丧失独立立场,将经济利益凌驾于职业道德之上,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 [5] - 职业怀疑精神不足:面对明显财务异常未能保持警觉,机械套用审计模板,核查验证“走过场” [5] - 质量管理体系失效:内部复核机制失效,签字会计师未实际参与审计,底稿记录与实际执行严重不符 [5] 监管机制与未来方向 - 强化“不敢违”的震慑机制:持续加大查处力度,综合运用财产罚、资格罚、刑事追责等手段 [8] - 健全“不能违”的防范机制:完善以风险为导向的监管体系,推动建立穿透式审计机制,强化财务造假重点监控 [8] - 培育“不想违”的文化土壤:推动行业自律组织加强职业道德培训,引导树立正确职业价值观 [8] - 2025年4月,监管部门修订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强化事前准入审查与事后监管联动,通过建立诚信档案、完善分类监管等措施推动中介机构转变 [6] - 监管强调需持续加大全链条追责力度,既打击财务造假“首恶”,也严查中介机构“帮凶” [8]
安永发布2025财年ESG报告
经济网· 2025-12-12 15:31
报告发布与核心信息 - 安永大中华区于12月11日在北京、上海、香港三地同步发布《安永大中华区2025财年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报告主题为“智启华章 绿绘新程” [1] - 安永中国主席、大中华区首席执行官表示,公司已连续五年发布ESG报告,致力于深化ESG实践 [1] - 报告发布当日,公司现场推出了由人工智能驱动的“ESG学一学”智能问答功能,该功能集“学、问、考”于一体,旨在降低ESG学习门槛 [1] 报告三大创新亮点 - 运营碳中和:在2025财年,安永大中华区通过购买国际自愿碳标准项目(VCS)和绿色电力证书,首次实现了绿色运营碳中和 [2] - 议题精细化:报告编制参考了国际、国内最新可持续发展准则,紧跟监管政策,共包含48个议题和237个指标,体现了ESG标准应用的先进性 [2] - 全面智能化:人工智能全流程参与了报告编制,从通过ESG填报管理系统收集信息并进行智能分析,到AI生成图片和视频,并增设了AI创新赋能板块 [2] 公司相关资源与能力 - 目前,安永在大中华区拥有超过1500名科技顾问与200余位AI专业顾问 [3]
安永宣布首次实现绿色运营碳中和
国际金融报· 2025-12-11 23:48
公司ESG报告发布与核心创新 - 安永大中华区于12月11日在北京、上海、香港三地共同发布了以“智启华章 绿绘新程”为主题的《安永大中华区2025财年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1] - 公司已连续五年发布ESG报告,此举被视为积极响应国家“双碳”目标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实践[3] 公司ESG战略与管理层表态 - 安永中国主席、大中华区首席执行官陈凯表示,公司在全球可持续发展愿景与中国高质量发展交织并行的背景下,始终以“All in”的热忱贡献专业力量,深化ESG实践[3] - 公司致力于携手员工、合作伙伴及社会各界,共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目标[3] 报告核心创新亮点 - **运营碳中和**:在2025财年,安永大中华区通过购买国际自愿碳标准项目(VCS)和绿色电力证书,首次实现了绿色运营碳中和[3] - **议题精细化**:报告参考国际、国内最新可持续发展准则编制,紧跟最新监管政策要求,共包含48个议题和237个指标,体现了ESG标准应用的先进性[3] - **全面智能化**:AI技术全流程参与报告编制,从ESG填报管理系统收集信息进行智能分析,到AI生成图片和视频,并增设了AI创新赋能板块,展现了公司将AI技术融入专业服务和产业赋能的领先理念与实践[3] 报告发布与解读形式 - 在发布会现场,安永大中华区ESG可持续发展主管合伙人李菁携手安永智能问答ESG.AI,共同对《报告》亮点进行了解读[3]
冀凯股份: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证券日报网· 2025-12-11 16:50
公司公告核心内容 - 冀凯股份拟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 计划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1] - 原审计机构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已为公司连续服务8年 [1] - 本次变更尚需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毕马威料香港2025年IPO集资额居全球首位
中国新闻网· 2025-12-10 23:14
香港IPO市场2025年回顾与2026年展望 - 预计2025年香港IPO集资额达2721亿港元,按年上升210%,位居全球第一 [1] - 预计2026年香港有180宗至200宗新股上市,集资额为3500亿港元 [1] 2025年香港IPO市场结构特点 - 2025年已完成17宗“A+H”上市,为历来最多,集资额占全年的一半 [1] - 2025年完成14宗未盈利生物科技公司上市,较去年的4宗大幅增加 [1] - 2025年另有3宗特专科技公司上市,与去年持平 [1] 上市申请与未来趋势 - 截至2025年12月7日,香港IPO市场录得316宗上市申请,较2024年底激增267% [1] - 其中92宗为“A+H”上市申请,预计短期内“A+H”上市申请将突破100宗 [1] - 越来越多高科技及生物科技企业选择来港上市,凸显本地支持政策及健全监管环境的吸引力 [2] - 随着政策持续推动创新及新经济领域发展,预料2026年将是高科技企业上市的关键一年 [2]
吉盛集团控股委任中正天恒为新核数师
智通财经· 2025-12-10 18:11
公司核数师变更 - 吉盛集团控股原核数师永拓富信(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辞任 自2025年12月10日起生效 辞任原因系双方未能就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审计费用达成一致 [1] - 经公司审核委员会建议 董事会已议决委任中正天恒会计师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新核数师 自2025年12月10日起生效 以填补临时空缺 [1]
守住资本市场“第一道关口”
经济日报· 2025-12-08 07:17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通过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对某上市公司出具否定意见的正面案例 指出会计师行业在监管、市场和自律共同作用下正发生积极转变 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得到强化 独立审计防线更加坚挺 这有助于提升资本市场透明度和运行质量 [1][2][3] 行业现状与积极变化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对某上市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中 严格履职并揭示重大资金占用问题 对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 为监管执法提供了关键线索 [1] - 过去一些中介机构存在不敢揭、不愿揭、不会揭的情况 甚至沦为财务造假“帮凶” 财务造假、资金占用、利益输送等顽疾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中介机构的“第一道关口”没有守住 [1] - 当前会计师行业正回归本源 独立审计防线更加坚挺 这得益于监管高压、市场倒逼和行业自律的共同作用 [1] 行业风气转变的驱动因素 - 监管态势发生根本变化 新证券法实施后“零容忍”成为执法逻辑 中介机构被置于与上市公司同等重要的监管地位 违法成本急剧提高 市场禁入和巨额罚款成为现实 [2] - 康美药业、康得新等典型案件的高强度处罚形成强烈震慑 使得会计师从“怕得罪客户”转变为“怕违反法律” [2] - 行业自律持续强化 财政部和行业协会推动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体系建设等措施 提升了审计质量的“水平线” [2] - 市场机制倒逼质量上升 注册制改革下信息披露成为核心 非标意见与退市风险紧密关联 会计师签字就要担责 市场机制反向约束审计质量 [2] 未来强化中介机构职责的建议方向 - 强化审计独立性 推动审计委员会主导聘任和审计轮换制度常态化 减少上市公司实控人干扰 [3] - 提升风险识别能力 通过行业持续教育和监管专项培训 使审计人员具备识别复杂交易与隐蔽风险的能力 [3] - 完善尽职免责与失职重罚的双向机制 对坚守职业操守、揭示风险的会计师依法保护 对走过场式审计、签字不审的行为严惩 [3] - 推动中介机构参与前端预警 探索建立重大事项穿透报告机制 让审计人员不仅是“事后揭示者”也成为“风险吹哨人” [3]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2-05 08:01
公司治理与审计机构变更 -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换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 - 此次更换审计机构是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中关于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1] - 新聘任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为1年[1] - 公司在变更前已与前任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沟通,后者已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1] - 公司董事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提供的专业、客观、高效的审计服务表示感谢[1]
中兴财光华被立案,上市公司紧急切割
深圳商报· 2025-12-03 23:53
新宏泽撤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 公司于12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撤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紧急终止了此前于2025年10月27日董事会通过的续聘中兴财光华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决议 [1] - 撤销原因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因个别审计业务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公司为避免影响其2025年度审计业务而采取此行动 [1] - 公司计划在选聘出新的年度审计机构后,另行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 [1] 中兴财光华被立案调查的导火索 - 证监会于11月28日披露,对上市公司立方数科涉嫌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 [2] - 证监会同步对本案所涉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立案调查,因其涉嫌未能勤勉尽责,将依法严惩 [2] 中兴财光华近年多次出现审计问题 - 今年2月,河北证监局对中兴财光华及注册会计师黄峰、李智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因其在新动力的2022年度和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存在多项问题 [3] - 今年4月,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兴财光华为弘高股份出具的2018年至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且在该期间审计中未勤勉尽责 [3] - 今年8月,厦门证监局对中兴财光华及逯文君、冯伟出具警示函,因其在原新三板挂牌公司海合达2023年年报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多项问题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