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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投资母基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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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就《私募投资母基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发布· 2026-10-23 17:30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起草《私募投资母基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私募投资母基金业务活动,促进其规范健康发展 [2] - 私募投资母基金通过资产组合开展投资,具有分散风险、平滑收益的独特优势,在实践中取得较好发展 [2] - 有效发挥私募投资母基金策略优势,可促进社会保障基金、保险资金等中长期资金投资配置私募投资基金行业,支持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 [2] - 《私募条例》要求私募投资基金投资层级应遵守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规定,同时对私募投资母基金豁免计入一层投资层级,并授权中国证监会对具体条件等规定进行细化 [2] 主要内容总结(共二十三条) - 明确私募投资母基金概念和具体分类,细化认定标准,根据投资范围差异对私募投资母基金分类 [3] - 明确私募投资母基金分散投资要求,对长期资金投资私募投资母基金设置差异化投资比例要求 [3] - 明确对私募投资母基金豁免计入一层投资层级 [3] - 对管理不同类型私募投资母基金的管理人提出持续性要求 [3] - 明确私募投资母基金运作管理要求,压实管理人主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投后跟踪、穿透管理和风险监测机制,并对基金托管、利益冲突和关联交易管理等提出相应要求 [3] - 细化私募投资母基金投资负面清单,坚守合规底线 [3] 后续程序 - 中国证监会将认真研究各方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发布实施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