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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粤先行:探索健康险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金融时报· 2026-02-25 10:46
政策动向与顶层设计 - 北京市医保局、金融监管总局北京监管局等9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支持商业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出18条具体举措,从创新产品供给、提升服务能力、优化结算模式等6个领域支持行业发展[1] - 金融监管总局广东监管局联合多部门印发《推动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 服务健康广东建设的指导意见》,绘制短期、中期、长期三阶段工作目标[1] - 2025年9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推动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行业未来方向和发展重点,提出到2030年健康保险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5] - 2025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到2030年基本形成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办管理服务[5] - 2025年12月,《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年)》出炉,对基本医保目录进行延展补充[5] - 2026年,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已从顶层设计全面转入落地实施阶段[5] 行业发展现状与规模 - 近十年,商业健康保险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20%,在售医疗保险产品超过1.1万个[2] - 目前大多数主流医疗险产品包含了新技术、新药物、新器械的保障责任,涵盖肿瘤靶向药、质子重离子疗法等高价值技术[2] - 以全国第一大健康保险市场广东为例,截至2025年末,广东商业健康保险有效承保8.89亿人次;2025年累计赔款给付430亿元,为全社会提供风险保障640万亿元[2] - 广东目前在售健康保险产品数量达1.1万款,产品体系丰富、保障功能全面[3] - 保险资金投资广东养老健康产业金额超300亿元,覆盖生物科技、新药技术、基因科技、医疗器械、医疗集团等多个细分领域[3] 产品创新与供给方向 - 北京支持商业保险公司探索开发疾病预测与干预保险,提供心脑血管疾病险、罕见病险等特定疾病险或创新药险等特定药品险[6] - 北京鼓励开发覆盖创新医药的研发险、临床责任险等创新保险产品,支持发展商业护理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6] - 北京鼓励开发团体健康保险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保险公司开展分红型长期健康保险业务[6] - 北京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适合外籍来华人员需求的医疗保险产品,并鼓励开发商业健康险特色模型,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保险产品设计、风险控制等环节应用[6] - 广东根据群众收入,分层开发百万医疗险、中端医疗险及高端医疗险,提升对原研药、进口药、创新药的保障能力[3] 市场协同与融合发展 - 北京提出深化商业健康保险与医药产业协同创新,鼓励和引导保险行业针对相关险种组成共保体,探索建立创新医药风险调节机制[6] - 广东提出推动保险业与医疗、养老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有机融合[6] - 北京支持西城区“医保+商保”清分结算中心建设,推进央地医保与商保同步清分联动,以优化商业健康保险结算模式[7] - 研究推动参保职工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为本人及家庭成员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推动医保商保“一站式”结算[1] 区域特色与试点探索 - 广东提出打造湾区样板,深化粤港澳深四地监管联席会议机制,用好全国首创的粤港澳大湾区专属重疾发生率表,深化大湾区跨境医疗险、专属重疾险试点[7] - 大湾区将在国际医疗、“北上养老”等方面先行先试[7] - 广东辖内20个地市的惠民保产品覆盖1400万参保人,其中广州“穗岁康”将参保人群扩大至持有居住证满两年的新市民群体,部分城市将罕见病特效药费用纳入保障[2] 社会功能与保障作用 - 健康保险夯实政策性业务补充兜底功能,广东辖内超7000万城乡居民纳入大病保险,无需另行缴费即可享受“二次报销”;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覆盖全辖1200万名老年人,全年赔付超3亿元[2] - 健康保险为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通过保险资金投资覆盖多个健康产业细分领域,并参股、入股多家医疗机构[3] - 伴随经济持续发展、居民收入提升、人口结构变化及创新药械涌现,消费者的健康保障需求正呈现爆发式增长和多元化演进态势[4]
看好健康险的二次腾飞机遇:——《关于推动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点评
申万宏源证券· 2025-10-10 19:09
行业投资评级 - 报告对保险行业给予“看好”评级 [7] 核心观点 - 报告核心观点为“看好健康险的二次腾飞机遇” [2] - 新“国十条”在健康保险领域迎来专项落实 外部环境、客户需求变化叠加政策支持态势下 看好低利率时代健康险产品的二次腾飞机遇 [3] - 低利率叠加医保改革的大背景下 健康险产品有望迎来二次腾飞 [6] 政策内容与影响 - 9月30日 金管局发布《关于推动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标志着新“国十条”在健康保险领域的专项落实 [3] - 明确健康保险的四大分类:商业医疗保险(积极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大力发展)、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大力发展)、疾病保险(稳步发展) [4] - 强化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融合、与健康产业协同 构建“事前预防、事中管理、事后保障”相结合的新型健康服务保障体系 [4] - 《意见》明确四大“新提法”:允许监管评级良好的险企开展分红型长期健康险业务 支持开展个人账户式长期医疗保险业务 创新保险及药械企业合作方式 推进团险发展 [5] 行业趋势与公司展望 - 从险企角度来看 低利率态势下险企步入经营的理性思考期 对利源中死差、费差的关注度持续提升 [6] - 从客户角度来看 创新产品的推出及按疗效付费等创新支付方式的尝试有望满足多元化需求、提升客户体验 [6] - 预计本轮发展中商业医疗保险将接棒重疾险成为关键产品 [6] - 近期保险板块超调态势下 报告推荐中国人寿(H)、新华保险、中国太保、中国人保、中国平安、阳光保险 建议关注中国太平 [6] 重点公司估值数据 - 中国人寿(A股)收盘价39.62元人民币 合并总市值9,737亿元 25E PEV为0.73 [9] - 中国平安(A股)收盘价55.04元人民币 合并总市值9,508亿元 25E PEV为0.65 [9] - 中国太保(A股)收盘价34.88元人民币 合并总市值3,161亿元 25E PEV为0.55 [9] - 新华保险(A股)收盘价61.76元人民币 合并总市值1,732亿元 25E PEV为0.69 [9] - 中国人保(A股)收盘价7.87元人民币 合并总市值3,346亿元 [9] - 中国人寿(H股)收盘价21.86港元 合并总市值10,655亿港元 25E PEV为0.38 [9] - 中国平安(H股)收盘价53.50港元 合并总市值10,405亿港元 25E PEV为0.59 [9] - 中国太保(H股)收盘价30.48港元 合并总市值3,459亿港元 25E PEV为0.44 [9]
中华保险:发挥金融保险力量,助力辽宁全面振兴
新华网· 2025-08-12 14:14
核心观点 - 中华保险在辽宁全面振兴战略中发挥关键作用 通过多样化保险服务和创新模式支持地方经济、农业和民生发展 累计提供超数千亿元风险保障并投入大量资金推动产业升级与乡村振兴 [1][2][8][13] 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 为沈阳地铁、宝马集团、鞍钢集团等数千家企业及重大项目提供综合保险服务 累计风险保障达4000亿元 [2] - 开办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 累计提供近5亿元风险保障 [2] - 为200余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定制化风险保障方案 [2] 绿色低碳与生态建设 -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广至电力、油田等行业 累计提供2188万元风险保障 [3] - 投入300万元参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固定资产建设 创新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模式 [3] - 开展商业性林业碳汇量遥感指数保险 为11.72万亩公益林提供280万元风险保障 [3][6] 安全与民生保障 - 食品安全责任险覆盖200余家食品企业 累计提供近6亿元风险保障 [7] - 电梯责任险承保份额占辽宁省行业协会项目40% 累计风险保障超1500亿元 [7] - 投入665万元防灾防损费用 用于抗旱井维修、河道疏浚及疫苗采购等工作 [7] 农业保险与乡村振兴 - 创新推出生猪价格保险、黑土地保护耕作保险等行业首创产品 建立"保险保障+科技防灾"一体化模式 [8][11] - "保险+期货"模式储备10个产品 累计为农产品提供价格类风险保障超20亿元 参与40余个交易所项目 [9] - 通过活体抵押及林权抵押模式为农户提供近7亿元贷款额度 [12] 健康与社会治理 - 在辽宁省八地市承办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业务 累计服务970.68万人 提供近700亿元风险保障 [13] - 为3.5万户重点人群提供95亿元防贫风险保障 并向305名孤寡老人捐赠3355万元风险保障 [13] - 2022年起累计支付辽宁省内赔款超24亿元 履行大灾赔付责任 [13][15] 特殊群体与新兴领域 - 开办农民工工资支付履约保证保险 累计提供近1亿元风险保障 [14] - 推出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 累计为非机动车车主提供超75亿元风险保障 [14][17]
上海推出18条新措施 进一步激发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发展潜力
中国新闻网· 2025-08-07 03:00
政策内容 - 上海金融监管局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商业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助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的若干措施》,提出5方面18条工作措施 [1] - 政策旨在拓宽商业健康保险保障内容,丰富产品形式,加快发展商业护理保险,构建多层次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体系 [1] - 鼓励围绕"一老一小"、带病体等特定人群需求研发各类健康险产品,加大保障力度 [1] - 支持保险公司参与医疗行为规范,加强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发挥健康管理的风险减量作用 [1] 产品创新 - 鼓励开发由用人单位参与缴费、覆盖创新药械费用保障、与基本医保同步结算的团体健康保险产品 [1] - 探索"保团"模式,建立创新领域的风险调节机制,增厚风险控制的安全垫 [1] - 探索建立"监管沙盒"试点机制,加强监测与分析管理 [1] 数据与支付机制 - 深化医疗、医保与商保数据互联互通,将创新药械适配的疾病及适应症范围、临床试验数据作为保险公司定价参考 [2] - 支持"一站式"结算服务,多方支持"上海保险码"数字平台建设 [2] - 深化创新药械支付机制创新,畅通创新药械"进医院""进目录""进处方" [2] - 支持医疗机构合理使用创新药械,相关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内的创新药应用病例可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 [2] 支持措施 - 鼓励通过税收扣减、优化筹资等方式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 [2] - 加强保险宣传引导,形成政策合力 [2] - 政策将进一步激发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发展潜力,推动其成为健康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和"新优药械"多元支付体系中的重要参与方 [2]
上海打出“组合拳” 促进医保商保共同发展支持创新药械
国际金融报· 2025-08-07 01:54
商业健康保险政策 - 上海金融监管局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商业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助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的若干措施》 提出五方面18条工作措施 [1] - 政策核心目标是提升创新药械可及性 构建多层次健康保障体系 满足市民多元化需求 [1] 产品体系创新 - 拓宽保障内容 加快发展商业护理保险 构建多层次产品体系 [1] - 重点开发针对"一老一小" 带病体等特定人群的健康险产品 [1] - 鼓励开发覆盖创新药械费用保障的团体健康险 探索"保团"模式和风险调节机制 [1] 医疗数据与支付创新 - 推动医疗 医保与商保数据互联互通 将创新药械适应症和临床试验数据纳入定价参考 [2] - 支持"一站式"结算服务和"上海保险码"数字平台建设 [2] - 优化创新药械支付机制 允许相关病例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 [2] 产业协同发展 - 支持医疗机构合理使用创新药械 畅通"进医院""进目录""进处方"流程 [2] - 通过税收扣减 优化筹资等方式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 [2] - 政策旨在推动商业健康险成为健康保障体系支柱和创新药械支付体系重要参与方 [2]
上海“新18条”鼓励商保创新产品开发 提升创新药械可及性
第一财经· 2025-08-06 22:58
文章核心观点 - 上海推出18项举措促进商业健康险高质量发展 助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 构建商业健康保险与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双向赋能机制 是全国首个系统性政策文件 [1][2][3] 政策背景与定位 - 政策是对上海医保支持创新药械发展28条的深化升级 重点锚向多元支付机制中的补充层商业健康险 [1] - 由上海金融监管局 医保局等7部门共同制定 围绕创新药械应用和患者支付核心痛点推出18项举措 [1] 数据共享机制 - 推动医疗机构 药企向商业保险公司共享数据 建立医疗医保商保三方数据合作共享机制 [2] - 支持保险公司访问卫生健康历史数据 收集分析理赔环节诊疗信息明细 为产品研发提供支持 [3] - 鼓励医疗机构 药企及时将创新药械适配疾病 适应证范围 临床试验数据提供给商业保险公司作为定价参考 [3] 产品创新与开发 - 支持开发定价合理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重点扩大基础保障覆盖面 在保障范围 内容 形式等方面创新 [3] - 鼓励开发由用人单位统一投保的团体健康保险产品 覆盖创新药械费用保障 与基本医保同步结算 [3] - 支持针对特定人群的专病险 特药险等普惠型健康险产品创新 [3] 保障人群拓展 - 拓宽商业健康保险服务人群 将老年人 既往症和慢性病人群纳入保障范围 [4] - 应用医疗大数据合理厘定费率 适当放宽投保条件 加大对新市民及新产业新业态等特定人群的健康保障力度 [4] 销售与购买支持 - 在随申办保险码建设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购买产品专区 探索形成保险码个账专区产品大类匹配引擎 [5] - 团体健康保险保费可由单位与员工共同承担 个人部分可由医保经办部门统一划扣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 [5] -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事业单位可使用财政资金购买相关商业健康保险 企业可享受职工工资总额5%税前扣除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5] 理赔与结算优化 - 加强医保数据应用于商保结算 优化医保与商保同步结算模式 推进直赔服务流程 [6] - 实现二三级医院直赔服务全覆盖 探索扩展到医院特需部 国际部 [6] 创新药械可及性 - 探索建立医保支付 商保赔付 慈善组织参与 药企主动分担等多元支付和多方协同机制 [6] - 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目录内药品不计入基本医保自费率指标和集采中选可替代品种监测范围 [6] - 鼓励医疗机构合理使用医保目录内创新药械 支持自主申报特例单议 [6] - 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内的创新药应用病例可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 [6]
上海打出“组合拳”,促进医保商保共同发展支持创新药械
国际金融报· 2025-08-06 21:02
政策框架与目标 - 上海金融监管局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商业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助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的若干措施》 包含五方面18条工作措施 旨在促进商业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 增强保险业服务民生保障能力 提升创新药械可及性和可负担性 满足市民多层次健康保障需求 [1] 产品体系构建 - 拓宽商业健康保险保障内容 丰富产品形式 加快发展商业护理保险 构建多层次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体系 [1] - 鼓励围绕"一老一小"及带病体等特定人群需求研发各类健康险产品 加大特定人群健康保险保障力度 [1] - 支持保险公司参与医疗行为规范 加强健康管理服务能力 发挥健康管理的风险减量作用 [1] 创新支付与保障机制 - 鼓励开发由用人单位参与缴费、覆盖创新药械费用保障、与基本医保同步结算的团体健康保险产品 [1] - 探索"保团"模式 建立创新领域风险调节机制 增厚风险控制安全垫 [1] - 探索建立"监管沙盒"试点机制 加强监测与分析管理 [1] 数据互联与平台建设 - 深化医疗、医保与商保数据互联互通 将创新药械适配疾病及适应症范围、临床试验数据作为保险公司定价参考 [2] - 支持"一站式"结算服务 多方支持"上海保险码"数字平台建设 [2] 药械支付与临床应用 - 深化创新药械支付机制创新 畅通创新药械"进医院""进目录""进处方" [2] - 支持医疗机构合理使用创新药械 相关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内的创新药应用病例可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 [2] - 鼓励通过税收扣减、优化筹资等方式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 [2] 政策预期影响 - 政策将进一步激发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发展潜力 推动其成为人民群众健康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 [2] - 商业健康保险将成为"新优药械"多元支付体系中的重要参与方 提供更全面、多元、便利的健康保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