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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App进行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和已申报工资调整?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19 10:31
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流程 - 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已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启动,旨在帮助缴费人了解政策并完成申报 [3] - 申报功能入口位于电子税务局App登录页面下方的【办&查】-【社保业务】-【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 [4] - 系统会自动带出已参保但未申报缴费工资的老员工信息,缴费人需在【月缴费工资】栏填写该职工的上年月平均工资 [4] - 工资填报完成后,确认无误并勾选相应记录,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申报 [5] 已申报工资调整流程 - 已申报工资的调整功能入口位于电子税务局App的【办&查】-【社保业务】-【已申报工资调整】模块 [5] - 进入该模块后,系统会自动带出已申报工资的老员工信息,缴费人可在【月缴费工资】栏重新填写该职工的上年月平均工资进行调整 [5] 个人所得税相关税务规定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部分收入不属于免税福利费范围,需并入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10] - 需征税的收入包括:从超出国家规定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10] - 需征税的收入还包括: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10] - 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也需按规定征税 [11]
@北京商家:数电发票开具全攻略(附WEB端、APP端开票流程)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14 18:05
电子税务局蓝字发票开具流程 (WEB端) - 具有权限的人员(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开票员或有发票业务权限的办税员)需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可通过首页“热门服务”中的【发票业务】或【我要办税】-【发票使用】路径进入【蓝字发票开具】模块 [4][5] - 进入模块后,系统自动显示本月可用发票额度,点击【立即开票】后需选择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并可根据业务情况选择“特定业务”、“差额征税”或“减按征税” [7][8] - 填写购买方信息时,系统支持通过直接输入进行模糊查询或从常用客户中选择,项目名称可通过直接输入智能匹配、自行选择商品编码、从已维护项目中选择或通过Excel模板导入四种方式录入 [9][10][11][12][13] - 需填写完整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信息,包括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并可选择金额是否含税 [14] - 信息填写完成后可预览,确认无误后点击【发票开具】,系统会提示进行身份认证(通过电子税务局App或个人所得税App扫码),成功后发票开具完成,可通过邮箱、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给购货方 [15] 电子税务局蓝字发票开具流程 (APP端) - 在电子税务局App首页点击【更多】进入【功能中心】,或通过【办&查】路径,选择【发票使用】下的【蓝字发票开具】功能 [15] - 进入功能页面后点击【立即开票】选择发票类型(目前移动端仅支持开具数电发票),并填写购买方、销售方、开票、支付、备注、经办人等信息 [17][18] - 在开票信息处点击【添加项目明细】以录入项目名称、单位、数量、金额等信息,可选择已维护项目或自行选择商品编码 [20][21] - 可在备注信息处填写内容或选择场景模板,若模板内容不足可手动添加附加信息 [23] - 填写完成后可预览正式票样,并可切换横屏模式查看,确认无误后点击【发票开具】进入确认页面 [25] - 系统校验通过后自动赋码、加盖电子印章并生成电子发票,开票成功后可通过在线查看、邮箱交付、二维码交付或下载PDF/OFD/XML文件等多种方式交付给购买方 [27][29][31][33][35] - 温馨提醒:App仅支持开具数电发票,不支持开具特定业务发票及纸质发票,且使用【邮箱交付】功能前需在网页端先维护企业发件邮箱 [35][36] 社区服务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其提供相关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该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42] - 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 [43] - 用于提供上述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相关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确因地质条件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45] - 机构自有或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45]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修改 - 如需修改个人所得税APP中赡养老人的扣除金额,可登录后点击【办&查】-【办税】-【专项附加扣除】,选择查询年度后,在已填写的赡养老人记录中点击【修改】-【修改分摊方式】 [49] - 选择“赡养人约定分摊”或“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方式的,可以修改月扣除金额 [49] -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标准扣除,只需在【修改分摊方式】时,将“是否独生子女”栏选择为“独生子女”即可 [49]
电子税务局|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后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快过来看吧!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12 22:30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查询指引 - 文章核心为解决灵活就业人员线上缴纳社保费后,如何确认缴费成功的问题,并提供了通过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和App查询的详细步骤[4] - 通过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查询共分五步: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宁波)网站、选择自然人业务登录、短信验证、搜索“已缴费查询”或通过地方特色菜单进入、输入申报日期或费款所属期查询[5][6] - 通过电子税务局App查询:登录App后,在搜索栏搜索“已缴费查询”或从首页进入社保费模块进行查询[6]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准 - 增值税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标准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13] -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是指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经营期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或季度[13] - 不计入年应税销售额的项目包括: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13] - 因自行补充更正、风控核查、稽查查补等调整的销售额,应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入对应税款所属期销售额[13] - 以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13] 增值税季度计税期间适用纳税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可以以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的纳税人包括: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中的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信用社,以及国务院税务、财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纳税人[17][18]
热点问答丨如何查询确认当月社保费是否已经缴纳成功?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2 18:26
厦门社保缴费查询渠道与操作指南 - 税务部门为厦门参保的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多种线上及线下渠道,用于查询确认当月社保费是否缴纳成功 [2] - 线上查询渠道包括电子税务局App、闽政通App和i厦门App [2] - 线下查询渠道包括办税服务厅柜台和“e政务”便民自助终端 [2] 单位参保人员查询操作流程 - 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后,需定位“厦门”,并点击【办 & 查】-【社保业务】中的【社保业务】进入 [2] - 进入社保体检报告界面后,需点击左下方【社保首页】,然后在左侧菜单栏【查询类】模块中选择【个人缴费情况查询】 [4] - 在查询页面,需选择当月的费款所属期起止日期(如2026-01),缴费状态选“全部”,参保人选择“本人”,点击查询后,若【缴费日期】显示具体日期则表示已缴费 [7] 灵活就业人员查询操作流程 - 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后,同样需定位“厦门”,并点击【办&查】-【社保业务】中的【社保业务】进入 [8] - 进入社保体检报告界面后,可直接点击【个人缴费情况查询】或通过【社保首页】-【查询类】-【个人缴费情况查询】路径进入 [11] - 查询时,需选择当月的费款所属期起止日期(如2026-01),缴费状态选“全部”,参保人选择“本人”,点击查询后,若【缴费日期】显示具体日期则表示已缴费 [13] 电子税务局App社保业务功能概览 - 电子税务局App的社保业务模块包含查询类、费缴纳、保办理、办业务、明类、草他等多个功能类别 [6] - 查询类功能包括参保信息查询、个人缴费情况查询、一卡通扣款情况查询、城乡医保及养老参保缴费情况查询等 [6] - 办业务功能包括社保费缴纳、社保费申报缴纳、一卡通委托与撤销、社保费退费、参停保办理等 [6] - 保办理功能覆盖了灵活就业人员、居住证人员、新业态人员、城乡居民及大学生等多类人群的参保、停保及变更登记 [6] 社保体检报告信息内容 - 社保体检报告包含基本信息、参保信息和风险信息等多个部分 [5] - 风险信息部分会显示“当月是否已缴费”、“医保险近三月是否中断”、“养老险本年度是否中断”、“当前险种参保状态”及“一卡通受托扣费提醒”等关键状态 [5] -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报告会显示其参保险种(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及相关的业务办理入口 [12]
个人如何申请代开劳务发票?手把手教你→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0 10:21
个人劳务报酬合规开票指引 - 核心观点:个人为企业提供劳务后,应通过税务机关官方渠道申请代开合规的劳务费发票,严禁使用餐费、交通费等不相关发票冲抵,以避免企业无法税前扣除及虚开发票风险 [2] - 个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等官方渠道便捷申请代开发票,例如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电子税务局”App进行操作 [2] 自然人代开发票操作流程(以北京为例) - 第一步: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定位至“北京市”,点击首页“代开增值税发票”并完成人脸识别 [4] - 第二步:选择“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然后点击“新增代开申请”进入信息填写页面 [5][6] - 第三步:填写购销双方信息,需核验销售方(个人)身份信息,并添加购买方(企业)的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 - 第四步:添加应税销售行为发生地,即劳务实际发生地,该地税务机关将负责后续审核 [10] - 第五步:添加项目信息,需据实选择项目编号名称(如“现代服务*其他现代服务”)、填写项目简称(如“劳务费”),并填写不含增值税的金额,税率/征收率可选择1%或3% [12] - 第六步:如需备注可填写,否则无需填写,点击下一步进入纳税信息确认页面,确认系统计算的应纳税费无误后提交申请,等待税务机关审核 [14][15] 发票下载与查询 - 提交申请后,可在App首页点击“代开增值税发票”下的“代开发票信息查询”,通过选择日期查询申请状态 [17] - 当申请状态变为“待开具”时,点击“开具发票”使其变为“已开具”,随后即可下载发票并分享给支付方企业 [18] 其他地区操作模式 - 部分地区(如青岛)的流程可能有所不同,例如可由支付劳务报酬的企业(扣缴义务人)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发起代开申请,然后由自然人在个税APP上确认申请并缴纳税费,最后再由企业完成个人所得税的扣缴申报 [24][25]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概念 - 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26][27] - 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 [27] - 各项扣除是指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等,企业发生的亏损可在符合规定年限内向以后年度结转弥补 [27][28]
电子税务局|注意啦!手机可查询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4 09:43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查询指南 -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是企业发展的金字招牌和诚信经营的试金石,在招投标、融资信贷、政策优惠等领域发挥关键作用 [1] - 查询步骤:第一步,打开电子税务局App,点击【我的】-【立即登录】进入登录界面 [2];第二步,登录后切换至需查询的企业,点击【办&查】-【综合信息】-【纳税缴费信用管理】进入功能菜单 [2] - 查询步骤:第三步,系统默认展示近三年信用评价情况,点击对应年度卡片可查看扣分标准、指标评价分数等详细信息 [3];第四步,如需下载,可点击【评价信息出具】后下载PDF格式的评价信息 [3] 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 政策核心: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可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8][11][21] - 扣除范围: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 [9][13];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9][13];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13];目前未将纳税人父母纳入大病医疗扣除范围 [14] - 扣除限额计算:夫妻两人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若选择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分别计算,每人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合计最高扣除限额为16万元 [17] - 跨年度费用处理: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医疗费用扣除以医疗费用结算单上的结算时间为准,该支出属于第二年医疗费用,在达到起付线后于第二年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 [18][19] - 私立医院就诊:对于纳入医疗保障结算系统的私立医院,只要看病支出在医保系统可体现和归集,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支出可按规定享受大病医疗扣除 [20] - 执行要点:纳税人日常看病需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备查,可通过医疗保障部门信息系统查询本人上一年度医药费用情况,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信息申请退税 [15][16]
热点问答丨个体工商户如何自行开具发票?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2 09:46
数电发票推广与操作指南 - 数电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纳税人无需使用税控设备,无需申领发票,系统自动赋予开具发票总额度,符合条件的新办纳税人基本实现“开业即可开票” [2] -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在首页“热门服务”的【发票业务】或【我要办税】-【发票使用】下的【蓝字发票开具】模块进行开票 [3] - 纳税人可使用电子税务局App随时随地实现“掌上”开具数电发票 [4] - 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按规定通过开具红字数电发票进行处理 [5] - 当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不足时,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发票额度调整 [5] - 电子税务局提供【扫脸认证时长设置】功能,纳税人可合理设置身份认证时间间隔以提高开票效率 [6] 个体工商户税务征收方式查询 - 个体工商户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自身为定期定额户还是查账征收户 [11] - 查询方式一:以企业业务登录电子税务局,在首页左上角可直接查看“定期定额”或“查账征收”标签 [12] - 查询方式二:登录后依次点击【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进入界面后点击【核定征收信息】-【定期定额核定信息查询】,录入条件查询,有核定信息则为定期定额征收,无结果则为查账征收 [13] - 查询方式三: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账户查询】-【定期定额核定信息查询】,输入条件查询,有核定信息则为定期定额征收,无结果则为查账征收 [15][17] - 查询结果示例显示,某定期定额户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增值税应纳税经营额为1992,税率为3.00%,核定税额为0.00,且未达起征点 [14]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安置残疾人员) -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19] - 企业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再计算加计扣除 [19] - 享受该加计扣除政策需同时满足四个条件: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且实际上岗工作;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19][20] -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工资的证明、安置残疾职工名单及其《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与残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20][21]
【轻松办税】电子税务局中如何查看精准推送的实用功能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3 09:43
税务部门“精准推送”服务功能 - 税务部门为解决企业不了解可享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推出了“精准推送”功能 [2] - 该功能主要向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开票员、税务代理人发送提醒 [2] “精准推送”信息的查看渠道 - 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首页左侧功能栏的【我的提醒】模块查看最新推送的税收优惠政策 [2] - 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内的【征纳互动】界面,进入【我的消息】-【消息提示】模块查看具体优惠政策信息 [2] - 企业可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在【待办】模块直接点击查看相关推送消息 [4][5] - 税务部门亦会通过手机短信方式推送“精准推送”信息,企业可直接查看短信内容 [7]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政策 -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14] - 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同样免征增值税 [14][15] - 该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14] - 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仍免征增值税 [15] 数电发票冲红申请规则 - 当数电发票开具有误、发生销售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时,需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开具红字发票 [18][19] - 若受票方未对发票进行用途确认,则由开票方发起《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数电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19] - 若受票方已对发票进行用途确认,可由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发起《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数电发票 [19] - 若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应当暂依《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19]
如何查看打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回执单?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19 15:16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凭证获取 - 文章核心观点为介绍通过电子税务局App端和Web端查询及打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电子回执单的操作流程 [1] - 通过电子税务局App端操作时,用户登录后需进入首页“社保费”模块,缴费完成后可在“社保业务”模块通过“打印缴费回执单”查看结果 [1][3] - 在“打印缴费回执单”模块可查询缴费记录,点击“查看”可生成“社保费电子缴款回执单”图片供保存 [3] - 一份示例回执单显示缴费金额为630元人民币,费款所属期为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 [4][6] - 通过电子税务局Web端操作时,需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宁波)”网站,选择“自然人业务”登录后,在“地方特色”菜单下进入“社保业务”并点击“社保费电子缴款回执单”查看结果 [7][8] - 在Web端需要填写缴费日期,并在为亲属打印时勾选“是”并填写身份信息后点击查询,随后可下载打印回执单 [10][11] 促销活动税务处理 - 文章核心观点为解答店铺通过打折、满减等方式促销时,在税务上如何合规处理销售额的开票与计税问题 [16][18] - 公司采用折扣方式销售时,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分别注明,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23] - 若折扣额单独开具一张发票,则无论财务上如何记账,增值税计税时均不能从销售额中扣除折扣额,仍需按商品原价计税 [25][27] - 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而未在“金额”栏注明的,折扣额同样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29][30]
电子税务局|如何在电子税务局App上使用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功能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18 09:18
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 - 税务机关自2025年11月1日起在宁波全市推行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以提升缴费服务便利度和保护缴费人合法权益[2] - 缴费人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后选择点击进入社保费并点击签订电子文书确认书在确认条款后勾选同意并确定即可完成送达途径仅支持电子税务局[3] - 若缴费人未签订确认书在办理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时系统会提示开通电子文书送达功能点击开通即可进入签订流程[4] - 查询社会保险费电子文书时登录App后点击电子文书送达查询系统默认展示所有未阅读文书并可进行下载查阅[4]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 - 税务机关对税务师事务所实施行政登记管理未经登记不得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名称且不能享有其合法权益[11] -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负责本地区税务师事务所的行政登记工作[12] - 行政相对人需在取得营业执照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13] - 办理登记需提交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机构合伙人或股东信息备案表等材料[15] - 税务师事务所的名称组织形式经营场所合伙人等事项变更时应在工商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行政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变更终止行政登记表等[15] - 税务师事务所分所也需进行行政登记且操作流程与总所相同注销工商登记前应办理终止行政登记否则省税务机关将公告宣布行政登记失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