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组1:制度制定依据与定义 -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公司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实现尊重、回报、保护投资者目的的活动 [1][2] 分组2:管理目的与原则 - 目的包括促进良性关系、建立投资者基础、形成企业文化、促进投资理念、增加信息透明度 [2] - 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 [2][3] 分组3:活动对象与沟通内容 - 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研究人员、媒体、监管机构及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机构或个人 [4]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经营管理、环境社会治理等多方面 [4] 分组4:沟通方式 - 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需及时、公平、真实披露信息 [5] - 股东会要为股东参与提供便利,可会前沟通征询意见 [5] - 分析师会议和路演用于沟通公司情况 [5] - 网站要开设专栏,利用公益平台开展活动 [5] - 现场参观、座谈要避免泄露内幕信息 [5] - 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需专人负责,变更及时公布 [6] - 投资者说明会包括多种情形,特定情况必须召开 [6] 分组5:部门职责与人员要求 - 董事会制定制度,监事会监督,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部执行 [7] - 工作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多项内容 [8] - 工作人员需具备专业知识、良好素养和沟通协调能力等 [8][9] 分组6:信息披露要求 - 向特定对象提供未公开非重大信息要及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 [10] - 交流以已公开信息为准,不得泄露重大信息 [10] - 不得出现透露重大信息、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情形 [10] 分组7:档案制度 - 建立完备档案制度,内容包括参与人员、交流内容等 [11][12] - 档案按方式分类,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12] 分组8:附则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 [13]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13]
孚日股份(00208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08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