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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周刊-第6期2025
-·2025-02-17 16:27

纪要涉及的行业和公司 行业:新能源产业、电力行业、个人债务管理行业、金融行业 公司:新地能源、建设银⾏、⼯商银⾏、农业银⾏、中国银⾏、渤海银⾏、浙商银⾏、华夏银⾏、浦发银⾏、兴业银⾏、意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纪要提到的核心观点和论据 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 核心观点: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是产业发展大势所趋,对新能源产业和电力行业发展影响深远,且对其他领域改革有启示作用 [2][4] - 论据:截至2024年底,新能源发电装机占全国电力总装机规模40%以上,超过煤电装机;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合计占比约20%;新能源上网电价实行固定价格不能充分反映市场供求,也未公平承担电力系统调节责任,矛盾日益凸显 [4] 个人债务问题 - 核心观点:个人债务困境问题凸显,债务中介市场无序发展,需完善相关法律和监管制度,借鉴国际经验解决个人债务问题 [10][11][14] - 论据: - 部分个人因疫情、投资失败等原因陷入债务困境,如吴青、李刚、付鹏等案例 [9][15][17] - 上市银行个人贷款不良率呈上升趋势,如建设银行个人贷款和垫款不良率从2023年12月末的0.66%上升至2024年上半年的0.84% [18] - 债务中介市场存在虚假宣传、过度承诺和诈骗等问题,如宁夏警方公布的以2.5折化解债务为名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 [34][36] 个人破产制度 - 核心观点:个人破产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制度,立法时机已成熟,能解决个人债务风险管理和化解机制缺失的问题 [56][59][63] - 论据: - 人们对破产的接受度提高,深圳试点有2000多人申请,说明制度需求大 [63] - 金融体系建立了信用评级制度,大数据等技术使个人信用风险识别更精准,地方试点积累了实践经验 [63] 其他重要但是可能被忽略的内容 - 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中,《通知》提出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对纳入机制的电量进行差价结算,存量项目机制电价与现行政策妥善衔接,增量项目机制电价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 [5] - 个人债务问题中,金融机构对个人贷款的减免利息和罚息、重组分期开始增多,但银行不会主动公开相关政策,以免引发道德风险;国内银行对个人贷款通常不同意本金打折减免,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增多 [21][22][27] - 个人破产制度中,中国个人破产立法工作正在有限推进,个人破产的主体范围或限缩为与企业经营相关的商自然人;深圳试点存在受理率低、清算案例极少、跨区执行难、金融机构阻力较大等问题,关键在于上位法的缺位 [14][5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