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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泰克(301568) - 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思泰克思泰克(SZ:301568)2023-11-09 00:02

股份限售与减持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高监 - 自上市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不提议回购发行前股份;锁定期满担任董高监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持股总数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条件触发,锁定期延长6个月;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 - 减持应符合规定,持股5%以上或担任董高监期间减持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承诺在持股5%以上期间持续有效,未履行承诺需上缴收益、承担法律后果、赔偿损失;承诺随法规变化调整 [3][4] 持股5%以上股东 - 自上市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不由发行人回购发行前股份;减持应符合规定,持股5%以上期间减持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履行承诺承担法律责任;承诺随法规变化调整 [7] 董监高 - 自上市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不提议回购发行前股份;锁定期满担任董监高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持股总数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条件触发,锁定期延长6个月;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10] - 减持应符合规定,担任董监高期间减持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履行承诺需上缴收益、承担法律后果、赔偿损失;承诺随法规变化调整 [10][11] 稳定股价承诺 公司 - 按预案履行回购义务,敦促相关方履行义务,聘任新董高监要求签署承诺书;未履行承诺公开说明原因、道歉,非不可抗力致损需赔偿,不可抗力则研究处理方案 [14]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按预案履行增持义务,敦促相关方履行义务;违反承诺公开说明原因、道歉,非不可抗力致损需赔偿,暂不领取分配利润,不可抗力则研究处理方案 [15] 董高监 - 按预案履行增持义务,敦促相关方履行义务;违反承诺公开说明原因、道歉,非不可抗力致损需赔偿,调减或停发薪酬津贴,不可抗力则研究处理方案 [17] 股份回购与买回承诺 公司 - 招股书无虚假记载等,承担法律责任;招股书有问题且影响发行条件,回购全部新股,价格为发行价加利息,督促控股股东买回限售股 [20][2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招股书无虚假记载等,承担法律责任;招股书有问题且影响发行条件,督促公司回购新股,买回已转让限售股 [23][24] 欺诈发行上市股份回购承诺 公司 - 保证无欺诈发行情形;若欺诈发行上市,5个工作日内启动回购程序,回购全部新股 [26]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保证无欺诈发行情形;若欺诈发行上市,5个工作日内启动回购程序,回购全部新股 [28]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承诺 公司 - 本次发行前股本7743.84万股,拟发行不超2582万股,若净利润未相应增加,发行当年回报可能被摊薄;董事会认为融资必要合理,募投项目围绕主业,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有储备 [30][31][32][33][34][35] - 采取加强运营效率、加快项目进度、建立利润分配政策等措施;承诺履行填补措施,违反承诺公告、道歉、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 [35][36][37][38]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不越权干预、不侵占利益;履行填补措施承诺,违反承诺承担补偿责任;按新监管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9] 董高监 - 不输送利益、约束职务消费、不动用资产、薪酬和股权激励与填补措施挂钩 [40] 利润分配政策承诺 公司 - 遵守并执行《公司章程》和《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中相关政策 [5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遵守并执行《公司章程》和《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中相关政策 [54] 董高监 - 遵守并执行《公司章程》和《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中相关政策 [56] 依法承担责任承诺 公司 - 招股书无虚假记载等;有问题且影响发行条件,购回全部新股;致投资者损失,依法赔偿;违反承诺公开说明、道歉、赔偿损失 [59]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招股书无虚假记载等,承担法律责任;致投资者损失,依法赔偿;违反承诺公开说明、道歉,停领薪酬分红、股份不得转让 [60] 董监高 - 招股书无虚假记载等,承担法律责任;有问题且影响发行条件,督促公司回购新股;致投资者损失,依法赔偿;违反承诺公开说明、道歉,停领薪酬分红、股份不得转让 [62] 未履行承诺补充约束措施承诺 公司 - 履行公开承诺;未履行承诺公开说明、道歉;致投资者损失,依法赔偿;对责任人调减或停发薪酬津贴 [67]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履行公开承诺;未履行承诺公开说明、道歉;致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未承担责任前股份不得转让,公司有权扣减分红 [68] 董监高 - 履行公开承诺;未履行承诺公开说明、道歉,30日内停领薪酬津贴、股份不得转让;致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0] 规范关联交易承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减少或避免关联交易,保障公司独立;不占用资金、不要求违规担保;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按规定审批、回避表决、签订协议、披露信息、保证定价公允;履行协议,不谋求额外利益;违反承诺承担赔偿责任;督促相关方受承诺约束 [77][78] 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公司 - 招股书真实准确完整披露股东信息;股权代持已解除,无争议纠纷;无禁止持股主体持股,无证监会人员入股及不当利益输送;中介机构人员无持股;违反承诺承担法律后果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