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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远大(9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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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远大(920118) - 关于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6-03-06 19:47
激励计划 - 公司2026年2月12日通过《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议案[1] - 2026年2月13日在北交所官网披露相关公告[1] 内幕核查 - 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2] - 2025年8月13日至2026年2月13日8名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4] 信息管理 - 策划激励计划按规定限定人员、登记并保密[5] - 首次披露草案前未发现信息泄露[5]
太湖远大(920118) - 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公告
2026-03-06 19:46
(二)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至 2026 年 2 月 23 日通过公司内部信息公 示栏对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 10 天。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均对提名的 33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无异议。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认定核心员工的审核情况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定蔡煜明、费 楚然等33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06),具体审核情况如下: (一)2026 年 2 月 9 日,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太湖远大(920118) -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3-06 19:45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6-016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3 月 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城南工业区强业路 58 号浙江 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俞丽琴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6,058,0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198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812,3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2 ...
太湖远大(920118) - 关于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6-03-06 19:45
关于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 DENTONS 大成 is Dentons' Preferred Law Firm in China.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www.dentons.cn 上海市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9 层/24 层/25 层(200120) 9th/24th/25th Floor, Shanghai World Financial Center, No.100 Century Avenue Shanghai 200120, P. R. China Tel: +86 21 5878 5888 Fax: +86 21 5878 6866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s' Preferred Law Firm in China.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 有关规 ...
太湖远大:2025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日报· 2026-02-27 22:10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预计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59,258.00万元,同比下降0.11% [2] - 公司预计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11.57万元,同比下降62.96% [2] 公司经营状况 - 公司2025年营收与净利润均出现同比下滑,其中净利润下滑幅度远大于营收下滑幅度 [2]
太湖远大(920118) - 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2026-02-27 19:32
股份数据 - 公司总股本为50,896,000股[5] - 无限售条件股份31,339,100股,占比61.57%[5] - 有限售条件股份19,556,900股,占比38.43%[5] 解除限售 - 本次解除限售总额438,000股,占总股本0.86%,2026年3月4日可交易[2] - 长兴虹亮和北京中科图灵各解除219,000股,各占总股本0.43%[3] 其他 -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4] - 战略配售股东限售期18个月[9] - 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无违规情况[8] - 减持将及时披露信息[10]
太湖远大(92011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2026-02-27 19:32
股权激励 - 2026年2月9日、12日会议审议通过激励对象名单议案[2] - 2月13日披露激励对象名单并公示10天[2] - 公示期满未收到异议[2] - 激励对象为董事(不含独董)等,不包括独董、外籍员工等[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激励对象名单议案[5]
太湖远大(92011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公告
2026-02-27 19: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提名 蔡煜明、费楚然等33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公司《对拟认定核 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一、公示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 "《3号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2月23日通过公司内 部信息公示栏对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10 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均对提名的33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无异议。 证券代码:92 ...
太湖远大(920118) - 2025 Q4 - 年度业绩
2026-02-27 19:20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6-012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业绩快报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二)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62.96%,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60.00%,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为: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 2025 年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5 年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变动比例% | | --- | --- | --- | --- | | 营业收入 | 1,592,580,036.27 | 1,594,275,116.92 | -0.11% | | 利润总额 | 26,227,086.21 | 78,533,401.14 | -66.60% | | 归 ...
太湖远大(920118) - 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6-02-13 18:47
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 拟授予1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5,089.60万股的1.9648%[7] - 首次授予82.60万份,占授予总量82.60%,占股本总额1.6229%[7] - 预留17.40万份,占授予总量17.40%,占股本总额0.3419%[7]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3.00元/股,预留部分相同[7]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81人,占2025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总数的21%[29] 激励对象相关 - 激励对象包括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等,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外籍员工等[28][31] - 董事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确定,高管经董事会聘任,核心员工认定需多程序[31] 计划流程与时间 - 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最长不超过48个月[9]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授出权益并完成相关程序,预留部分12个月内授出[12] - 授予日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须为交易日[43] 限售与解锁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12、24、36个月,预留部分为12、24个月[46] - 首次授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0%、30%、40%,预留部分为50%、50%[49] 业绩考核 - 首次授予2026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15%或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则100%解锁[58] - 首次授予2027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30%或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则100%解锁[58] - 首次授予2028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45%或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5%则100%解锁[58] - 预留部分2027 - 2028年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对应年份相同[60] 费用摊销 - 首次授予82.60万股需摊销总费用742.82万元,2026 - 2029年分别摊销[77] 调整规则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数量有对应公式[64][119] - 配股等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和回购价格有对应公式[64][122]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后离职,2年内不得从事相同或类似工作[100]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协商失败,60日内未解决可向法院起诉[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