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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化股份(60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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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化股份(601678) - 滨化股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2026-03-06 17:45
信息披露时间 - 及时披露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规定披露时点的2个交易日内披露[4] - A股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3] - H股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前至少21天披露,半年度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披露[13] 披露适用范围与主体 - 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4]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宜[26] 披露要求与内容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5] - 重大事项触及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决议等时点应及时披露[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出现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及时披露临时报告[19]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的30%需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及影响[20] 特殊情况处理 - 符合条件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信息可按规定暂缓或豁免披露[37] - 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A股定期报告,应及时报告并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最后期限[15] 披露流程与监督 - 定期报告公开披露前需履行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审阅、审议等程序[33]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29] 文件保存与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为10年[47] - 违反信息披露制度的人员将受到处分处罚,公司可要求赔偿[49]
滨化股份(601678) - 滨化股份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2026-03-06 17:45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选举[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任期与决策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连选可连任[4] - 董事会对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8] 薪酬方案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9]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9] 会议规则 - 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不受此限[13]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15]
滨化股份(601678) - 滨化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3-06 17:45
业务决策 - 公司拟开展2026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不超1亿,最高合约价值不超9亿[1] 议案表决 - 《关于开展2026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全票通过[2] -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全票通过[4] - 《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全票通过[15] 公司制度 - 董事会修订多项公司制度[6] 人事安排 - 提名曹春萌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H股上市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7] 组织架构 - 调整发行并上市后公司董事角色[10] - 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明确召集人[11] 会议安排 - 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13]
滨化股份(601678) - 滨化股份重大(敏感)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2026-03-06 17:31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 包括董事、高管等,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3] 定期报告 - 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证券管理部门制订发布计划并协调编制[6]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除财务资助、担保外,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除财务资助、担保外,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除财务资助、担保外,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日常交易报告标准 - 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12] - 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12]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12]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2] 重大诉讼、仲裁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5] 业绩报告标准 - 公司年度、半年度、季度业绩出现亏损或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报告[16] 股份相关报告标准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报告[18] 人员履职报告标准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事和高管无法正常履职达或预计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16] 提报人相关 - 一级提报人为公司各职能部门、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21] - 二级提报人由各职能部门、各控股子公司指派[21] - 提报人变更,相关单位应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重新提报名单[26] - 证券管理部门对二级提报人每年评价,不合格单位须更换[26] - 二级提报人连续两次不参加培训,证券管理部门将视情况更换[26] 报告时间 - 临时公告信息情况紧急时,应立即口头报告并在1个工作日内形成书面报告[23]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实施生效[28]
滨化股份(601678) - 滨化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2026-03-06 17:3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至5名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提名,选举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且为会计专业人士[4] 会议相关 - 至少每年与审计机构开会两次[9]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4]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有条件不受限[14][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职责与权限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先提建议[10] - 内部审计部门向其报告工作[10] 其他 - 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6] - 披露年报时披露年度履职情况[18] - 实施细则上市之日起执行[20]
滨化股份(601678) - 滨化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2026-03-06 17:3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至7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1名不同性别董事[4]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提前3天通知,紧急情况2/3以上委员出席不受通知时间限制[10] - 会议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出席委员过半数通过[11] 档案保存 - 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0] 提名资格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14][15] - 董事长可提名总经理候选人,总经理可提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15] 审查与执行 - 提名委员会3个工作日完成资格审查并通知[16] - 实施细则经董事会批准,H股上市日起执行[18]
滨化股份(601678) - 滨化股份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2026-03-06 17:31
发展战略委员会 - 成员由四至九名董事组成[4] - 委员选举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4] - 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5]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4] 会议规则 - 需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保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不受此限[11]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其他 - 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任组长[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12] - 实施细则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执行[14]
滨化股份(601678) - 滨化股份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
2026-03-06 17:31
套期保值业务原则 - 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2] 审批权限 - 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等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 额度管理 - 可对未来12个月内期货及衍生品交易范围、额度及期限合理预计并审议,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金额不超已审议额度[9] 信息披露 - 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11] 组织架构 - 套期保值领导小组负责审批制度等[5][7] - 套期保值管理小组负责拟定交易方案等[7] - 套期保值执行小组负责具体执行方案等[7] - 套期保值风控小组负责套期保值业务的事前、事中、事后风控[7] - 套期保值监督小组负责监督交易方案执行等[5] 交易方案 - 套期保值交易方案应包括建仓品种等内容[15] 业务开展要求 -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前须遵守法规等[17] 监督检查 - 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套期保值,监督风险管理落实[18] 应急处理 - 商品期货市场价格波动大或异常时,管理小组汇总信息向领导小组汇报并决定是否调整方案[19] 违规处理 - 发现套期保值违规操作应向领导小组汇报并补救[20] 责任承担 - 按规定程序操作,交易风险由公司承担;越权操作由越权者承担个人责任[23] - 违反制度进行资金拨付和下单交易造成损失,公司可追讨并追究法律责任[24] 保密要求 - 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人员应保密,泄密造成损失应承担经济责任[25] 制度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和监管规则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6]
滨化股份(601678) - 滨化股份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6-03-06 17:30
新策略 - 公司拟开展原材料、产品、汇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含烧碱等大宗商品及汇率[1][2] - 交易工具为期货、期权等,场所是境内外有资格金融机构[2] -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不超1亿元,最高合约价值不超9亿元[2] - 套期保值业务期限12个月,额度可循环使用[2] 风险应对 - 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市场等风险[3][4] - 公司制定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组织机构[5] - 合理调度资金,控制规模,执行止损机制[5] - 加强业务人员培训,提升专业技能[5] 业务可行性 -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规避风险,提升业绩稳定性[6] -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9]
滨化股份(601678)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6-03-06 17:30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曹春萌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 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 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经济、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 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