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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股份(688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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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股份(688403) - 2025年度审计报告
2026-03-19 21:03
业绩总结 - 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7.83亿元,同比增长18.79%[8][28] - 封装测试服务业务营业收入为15.79亿元,占营业收入的88.56%[8] - 本期合并营业成本为13.95亿元,同比增长18.82%[28] - 本期合并净利润为1.55亿元,同比下降3.14%[28] - 本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19元,与上期持平[28] 财务数据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27.15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55.70%[11] - 期末资产总计合并余额为48.75亿元,公司余额为50.11亿元[24] - 期末负债合计合并余额为13.26亿元,公司余额为12.50亿元[26] - 期末股东权益合并余额为35.49亿元,公司余额为37.61亿元[26] -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6.92亿元,上期为5.01亿元[30] 未来展望 - 公司2025 - 2027年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175] - 2023 - 2027年,公司作为集成电路封测企业,可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179]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12吋先进制程新型显示驱动芯片封测扩能项目预算103711.04万元,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78.94%,进度80%[193]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无相关信息 其他新策略 - 无相关信息
汇成股份(688403)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6-03-19 21:03
授信担保 - 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不超25亿元综合授信,新增担保不超6亿[1] - 授信及担保有效期自2026年3月19日起12个月[1][3] 子公司情况 - 被担保人江苏汇成是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86164.02万元[4] - 2025年江苏汇成营收51932.99万元,净利润2907.48万元[4] 担保现状 - 截至核查日,公司无对外担保,对子公司担保余额1.30亿[11] 会议审议 - 2026年3月19日董事会、审计委通过授信及担保议案[3][8][9]
汇成股份(688403) -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6-03-19 21:03
内部控制责任与审计职责 - 建立健全和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是公司董事会责任[4] -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非财内控重大缺陷[5] 内部控制情况 - 公司2025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7] - 内部控制有固有局限,推测未来有效性有风险[6]
汇成股份(688403)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6-03-19 21:03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1.487亿元,净额为11.425279亿元[1] - 截至2025年末,项目累计投入11.233008亿元,结余2032.22万元[4] - 2025年募集资金总额114,252.79万元,本年度投入6,371.82万元[34] 资金管理与使用 - 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协定存款,期限12个月[14] - 购买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5000万元,收益8.84万元并赎回[16] - 拟用3亿元募集资金向江苏汇成增资,提供2亿元借款[22] 募投项目情况 - “12吋先进制程新型显示驱动芯片晶圆金凸块制造与晶圆测试扩能项目”投入进度94.41%,效益457.90万元[34] - “12吋先进制程新型显示驱动芯片晶圆测试与覆晶封装扩能项目”投入进度100.06%,效益1,100.35万元[34] - “补充流动资金”投入进度100.01%[34] 其他情况 - 公司对募投项目使用资金金额进行调整[2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异常,未变更投资项目[23][26] - 会计师事务所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报告和使用情况无异议[28][30]
汇成股份(688403)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6-03-19 21:03
外汇交易额度 -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额度不超8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2] - 额度使用期限自2026年3月19日起12个月,资金可循环用[2] 交易资金与审批 - 交易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3] - 2026年3月19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交易议案[5] 交易目的与风险 - 开展交易目的是规避汇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9] - 交易存在汇率波动等多种风险[6][7] 制度与保荐意见 - 公司制定交易管理制度,有完善内控和风险应对措施[8] - 保荐机构认为交易必要且程序合规,无异议[11][12]
汇成股份(68840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2026年3月制定)
2026-03-19 21:03
薪酬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审议 - 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5] 薪酬确定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资总额参考上年度并综合多因素确定[8] 薪酬构成与发放 - 参与经营管理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12] - 参与经营管理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17] - 独立董事领取津贴,费用可据实报销,津贴按季发放[10][17] 薪酬追回 - 财务追溯重述或违法违规时追回相关收入[20]
汇成股份(688403) -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昆)
2026-03-19 21:03
公司治理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7名,独立董事3名,占比超三分之一[1] 会议情况 - 2025年独立董事罗昆应出席董事会7次,亲自出席7次,通讯出席3次,出席股东会3次[6] -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6] 工作安排 - 2025年1月审阅2024年度审计计划沟通函并沟通审计工作计划[7] - 2025年借助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中小投资者线上互动[9] 议案审议 - 2026年3月19日审议通过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1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多项议案,含投保责任保险、员工持股计划等[18] 其他事项 - 2025年11月17日股东会批准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16] - 2025年度公司无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情况[17] -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或豁免承诺等情形[13] - 公司按规定披露《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汇成股份(68840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6年3月修订)
2026-03-19 21:03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不得提名[8]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提名[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2]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4]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聘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4]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专业人士,履职至新董事产生,60日内补选[16]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0]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5] - 对重大事项出具意见至少含五项内容[25]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6]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含七项内容[26]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经专门会议审议[18][22]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8] 公司支持与保障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部门协助[30] - 保证知情权,及时提供材料和信息,定期通报运营[30] - 及时发董事会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1] - 两名以上认为资料有问题可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1] - 行使职权受阻可报告证监会和上交所[33] - 履职信息应及时披露,否则可直接申请或报告[33] - 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37]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通过并年报披露[3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35][36]
汇成股份(688403) - 公司章程(2026年3月)
2026-03-19 21:0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发行166,970,656股普通股,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86,894.2978万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86,894.2978万股,均为普通股[18] 股权结构 - 扬州新瑞连投资合伙企业持股17,410.3622万股,持股比例26.0680%[16] - 嘉兴高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持股6,000.0000万股,持股比例8.9836%[16] - 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000.0000万股,持股比例5.9891%[16] - 汇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771.6667万股,持股比例5.6472%[16] - ADVANCE ALLIED LIMITED持股2,800.0000万股,持股比例4.1924%[16] - Great Title Limited持股2,500.3889万股,持股比例3.7438%[16] - Worth Plus Holding Limited持股2,438.0610万股,持股比例3.6504%[16]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9]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4] -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未执行时,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29]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召集程序等违反规定有权在60日内请求撤销[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可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相关诉讼请求权[3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6]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7]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出通知[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57]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57]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6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60]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61]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应述职[7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72]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73]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78]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80]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信息[82]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作特别提示[85]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8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9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19]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3日前通知,紧急情况可即时通知[119]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15]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02] - 董事辞任应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辞任生效,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103]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105]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10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及其亲属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8]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8]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10]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1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19]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19]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0] - 有关联关系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01]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13]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13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0]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42] - 公司连续三年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原则上不少于连续三年内实现的年均净利润的30%[146]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48]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48]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48]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63]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10天通知[16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2] - 公司合并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73] - 公司分立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74]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至少一家报纸和上交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171]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自股东会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渠道公告[17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79]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1]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81] - 清算组自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指定渠道公告[182] - 控股股东指持普通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股东等[194]
汇成股份(688403) -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辉)
2026-03-19 21:03
现将2025年度具体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年度,本人杨辉作为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汇成股份")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合肥新汇成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及时关注公司经 营情况,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为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 分别为蔺智挺先生、罗昆先生和我。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 超过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第二届董事会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 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1/8 (三)个人工作履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