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梦网科技(002123)
icon
搜索文档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29 05:10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 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 ...
梦网科技:选举职工董事
证券日报网· 2025-10-28 22:13
公司治理变动 -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1] - 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与民主选举 一致同意选举黄冀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1]
梦网科技(00212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8 18:17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 收购报告书等。 关信息披露工作。 第六条 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收购人、资产交易对 方、破产重整投资人等相关方作出公开承诺的,应当及时披露并全面履行。 第一条 为规范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 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 ...
梦网科技(002123)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28 18:17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特定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5] 管理与程序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8] - 有申请与审批程序,信息登记入档保存不少于十年[9][10] 后续要求 - 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1] - 跟踪进展,泄露或传闻时及时核实披露,违规追责[12][14]
梦网科技(00212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8 18:17
投资分类 - 对外投资分短期和长期,短期持有不超一年,长期超一年[3] 决策审议 - 达资产总额占比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8种标准之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受赠现金资产等两种情况免提交股东会审议,但需信息披露[8] - 达资产总额占比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标准之一,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10] - 除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的投资事项外,其他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并向董事会书面报告[11] 决策机构 - 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和股东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13] 职责分工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分析研究并提供建议[14] - 董事长为对外投资实施主要负责人,负责新投资项目信息收集等并汇报进展[15] 投资管理 - 短期投资购入的有价证券须在购入当日记入公司名下[18] - 对外投资项目建立项目负责人制度,负责人进行财务经营数据分析等并提交年度管理工作报告[23] 事项报告 - 被投资企业一般事项由项目负责人报证券事务部,再报总经理与董事长备案[23] - 被投资企业重大事项由证券事务部报董事长,必要时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4] 投资处置 - 出现经营期限届满、经营不善破产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26] - 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27] - 批准对外投资转让的程序和权限与批准实施对外投资相同[29]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1] - 被投资单位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32] 制度执行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以其规定为准[35]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8]
梦网科技(00212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8 18:17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 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项,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 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四条 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应当在子公 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按照本制度第十九条,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担保事项除外。 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不适用前款规定。 子公司为本条第一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应当遵守 并执行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不得提供 对外担保。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
梦网科技(002123)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10-28 18:17
第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客观,以事 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公司信息披露以其通过 符合条件的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在互动 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使用虚假性、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 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公司 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 第三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五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容的规范性要求: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规范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 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 ...
梦网科技(00212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8 18:17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关联 交易,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 事项。 公司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能够控制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或者其他主体。此处控制,是指投 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 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通过将关联交易非关 联化规避 ...
梦网科技(0021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8 18:17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任期届满、解 任等离职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 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员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五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辞职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 法定最低人数,或者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 合法律法规或本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
梦网科技(00212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8 18:1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提交董事会前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2]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9]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说明情况[11] 审计人员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1] 文件保存与改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13] - 出现六种情况公司应当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4][15]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6] 信息披露与审查 - 公司应在年报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20] - 每年需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监督报告[20] - 改聘需在公告中详细披露相关情况[28] - 选聘时要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的审查[1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应对选聘进行监督检查[22] - 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等变更情形[23] - 关注拟聘任事务所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处罚等情况[23] - 关注聘任期内审计费用变动及成交价低于基准价情况[23] - 关注事务所未按要求轮换审计人员情况[23] - 发现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23]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