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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华微: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688709成都华微(688709)2024-04-14 15:36

公司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956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636,847,026元[7] - 2021年6月30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折股后股本541,247,026元[17] 股权结构 - 整体变更时,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持股285,575,825股,比例52.7626%[17] - 整体变更时,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持股115,707,282股,比例21.3779%[17] 股份收购与转让限制 - 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3年内转让或注销[23] - 发起人股份自整体变更设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6]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6]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对违规董高监诉讼[32]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1] - 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1]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3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109]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含1名职工代表[152]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总会计师1名,董事会秘书1名[131]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8] - 任意3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65]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67] 重大事项决策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董事会审议后股东大会决定[38] - 与关联方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须股东大会审议[40]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股东大会审议[43] 会议召开与提案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2] - 单独或合并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提案[56] 其他规定 - 公司党支部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领导班子成员5人[82]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73]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84][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