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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华微: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688709成都华微(688709)2024-04-14 15:34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公司章程》修订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1]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章程修订后备案等事宜[2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21] 股东大会决议规则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 董事选举与任职 - 选举2名以上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一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表决权[2] - 董事、监事候选人得票数达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2以上,按得票多少定人选[2] - 多种情形下不能担任公司董事,如犯罪判刑未逾5年等[3] - 董事任期为3年,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5] - 兼任特定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5] 董事履职与管理 - 董事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解除其职务,部分情形可提名下一届,决议需双过半通过[4] - 董事候选人有特定违规情形公司应披露相关情况[4] - 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应建议撤换[7][8] - 董事1年内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少于2/3应接受监事会履职审议[8] - 董事1年内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少于1/2且无特别理由应建议撤换[8] - 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应提请撤换[8] - 董事辞职董事会2日内披露情况[8] - 因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等,辞职报告在下任填补空缺后方生效,公司3个月内完成补选[8] - 除特殊情形外,董事辞职报告送达生效,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9] 独立董事规定 - 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比例不应低于1/3,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9] - 独立董事应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9] - 多种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如持股1%以上股东直系亲属等[10] - 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 已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得再被提名[11]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有特定条件[12]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应取得全体同意,部分需1/2以上同意[13] - 公司重大事项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13]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5]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5] 董事会会议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和主持[15]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并披露[16] 监事管理 - 监事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按规定时间解除职务,违规投票无效不计入出席人数[17] - 监事辞职致监事会低于法定人数或职工代表监事少于1/3,辞职报告在下任填补空缺后生效[17] - 监事辞职公司应在3个月或60日内完成补选[18] - 监事离职生效前后2年,对公司和股东忠实义务不解除[18] 分红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可审议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18]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18]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80%[19] - 公司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40%[19] - 公司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