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微: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刘莉萍)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1]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三家[5]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5] 独立性与不良记录 - 特定持股及亲属关系人员不具独立性[2][3] - 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人员有不良记录[3] 其他条件 - 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5] - 通过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1]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三家[5]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5] 独立性与不良记录 - 特定持股及亲属关系人员不具独立性[2][3] - 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人员有不良记录[3] 其他条件 - 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5] - 通过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