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表现 - 2024年上半年公司收入约为16.14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2.0%[12] - 2024年上半年公司毛损约为2.456亿元人民币,主要由于交付物业的毛利为亏损[12] - 报告期内公司确认亏损约为16.766亿元人民币,主要由于交房毛利下降以及所得税增加[12]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收入同比增长42.0%至16.146亿元人民币,主要由于物业销售收入增加[82] - 物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78.2%至13.452亿元人民币,主要由于交付物业面积增加[83] - 集团毛损为人民币245.6百万元,去年同期毛利为人民币130.2百万元,主要由于交付物业的毛利为亏损[94] - 集团亏损同比增长48.0%至人民币1,676.6百万元,主要由于交房毛利下降以及所得税增加[107] - 公司权益股东应占亏损同比增长50.7%至人民币1,660.7百万元[110] 销售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合约销售持续下降,仅完成1.175亿元人民币,合约销售面积约5,060平方米[11] - 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合约销售金额人民币117.5百万元,同比下降20.6%,合约销售面积5,060平方米,同比下降26.5%,平均合约销售单价为人民币14,778元/平方米[18][19] - 合约销售金额约91%来自长三角地区,其中常州7区上东贡献显著,合约销售金额为人民币113.9百万元[18][19] - 沈阳阳光100国际新城合约销售面积为374平方米,合约销售金额为人民币4.3百万元,单价为人民币10,017元/平方米[23] - 济南阳光100国际新城合约销售面积为727平方米,合约销售金额为人民币17.6百万元,单价为人民币21,051元/平方米[23] - 无锡阳光100阿尔勒合约销售面积为708平方米,合约销售金额为人民币8.2百万元,单价为人民币10,572元/平方米[25] - 常州阳光100 7区上东合约销售面积为4,584平方米,合约销售金额为人民币113.9百万元,单价为人民币17,633元/平方米[27] - 武汉阳光100湖畔住宅合约销售金额为人民币0.7百万元[29] - 重庆阳光100阿尔勒合约销售面积为795平方米,合约销售金额为人民币11.8百万元,单价为人民币13,318元/平方米[30] - 柳州阳光100蜜埠TOWN合约销售面积为1,506平方米,合约销售金额为人民币31.6百万元,单价为人民币24,938元/平方米[31] - 西安阳光100阿尔勒合约销售面积为540平方米,合约销售金额为人民币22.4百万元,单价为人民币34,711元/平方米[32] - 2024年上半年合约销售面积为5,060平方米,同比下降26.5%,合约销售金额为11.75亿人民币,同比下降20.6%[33][35] - 住宅物业合约销售面积为978平方米,同比下降82.1%,销售金额为2.7亿人民币,同比下降97.1%[35] - 商用物业及车库合约销售面积为4,082平方米,同比增长190.0%,销售金额为114.8亿人民币,同比增长108.7%[35] - 住宅物业销售面积为62,609平方米,销售金额为7.78亿元人民币,单价为12,419元/平方米[84] - 商用物业及车库销售面积为10,536平方米,销售金额为5.67亿元人民币,单价为13,725元/平方米[84] 项目进展与竣工情况 - 2024年上半年新开工总建筑面积为0平方米,与2023年同期持平[37][38] - 2024年上半年竣工总建筑面积为0平方米,2023年同期为556,498平方米[37][38] - 期末在建总建筑面积为2,007,637平方米[42] - 环渤海地区期末在建总建筑面积为681,940平方米[41] - 长三角地区期末在建总建筑面积为677,072平方米[41] - 珠三角地区期末在建总建筑面积为43,808平方米[41] - 中西部地区期末在建总建筑面积为604,817平方米[43] - 天津陽光100國際新城一期已完工未出售建築面積為18,337平方米,公司權益佔比86.00%[48] - 天津陽光100南開喜馬拉雅項目已完工未出售建築面積為12,737平方米,公司權益佔比100.00%[48] - 東營陽光100城市麗園一期已完工未出售建築面積為40,136平方米,公司權益佔比100.00%[48] - 濰坊陽光100城市廣場一期已完工未出售建築面積為63,072平方米,公司權益佔比100.00%[50] - 承德陽光100北京的阿爾勒項目已完工未出售建築面積為154,456平方米,公司權益佔比71.20%[50] - 煙台陽光100城市廣場一期已完工未出售建築面積為31,510平方米,公司權益佔比100.00%[50] - 天津陽光100國際新城二期已完工未出售建築面積為6,627平方米[48] - 天津陽光100南開喜馬拉雅項目規劃建築面積為61,941平方米,公司權益佔比80.00%[48] - 濰坊陽光100城市廣場三期預計2025年竣工,規劃建築面積為85,206平方米[50] - 承德陽光100北京的阿爾勒二期預計2025年竣工,規劃建築面積為93,965平方米[50] - 武汉阳光100大湖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04,924平方米,公司持有100%权益[52] - 武汉阳光100凤凰街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8,359平方米,二期预计2025年竣工,建筑面积为22,196平方米[52] - 西安阳光100阿尔勒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为64,743平方米,预计2024年竣工[52] - 重庆阳光100阿尔勒A区项目总建筑面积为81,095平方米,公司持有80%权益[52] - 成都阳光100米娅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6,137平方米,公司持有100%权益[52] - 长沙阳光100国际新城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3,797平方米,二期为39,708平方米[54] - 岳阳汉森项目预计2025年竣工,总建筑面积为88,327平方米,公司持有51%权益[54] - 桂林阳光100漓江项目一期总建筑面积为14,012平方米,二期为2,796平方米[54] - 桂林阳光100丽园项目一期总建筑面积为16,355平方米,二期为11,873平方米[54] - 公司在全国多个城市的项目预计将在2024年和2025年陆续竣工,涉及总建筑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52][54] - 柳州陽光100城市廣場總建築面積為141,595平方米,公司持有100%權益[56] - 柳州陽光100新莱城總建築面積未明確,公司持有49%權益[56] - 柳州陽光100套埠TOWN總建築面積為98,234平方米,公司持有100%權益[56] - 南寧陽光100城市廣場總建築面積為5,223平方米,公司持有100%權益[56] - 南寧陽光100上束國廢總建築面積為33,012平方米,公司持有26.01%權益[56] - 麗江陽光100雪山藝術小鎮總建築面積為229,965平方米,公司持有51%權益[57] - 無錫陽光100阿爾勒總建築面積為83,120平方米,公司持有100%權益[59] - 宜宾陽光100则圆街總建築面積為22,633平方米,公司持有80%權益[59] - 陽光100温州中心總建築面積為4,533平方米,公司持有100%權益[59] - 清速隔光100阿爾勒總建築面積為182,285平方米[66] 土地储备 - 环渤海地区土地储备总建筑面积为1,704,227平方米,占公司总土地储备的30%[76] - 中西部地区土地储备总建筑面积为2,446,682平方米,占公司总土地储备的42%[77] - 长三角地区土地储备总建筑面积为1,179,057平方米,占公司总土地储备的20%[78] - 珠三角地区土地储备总建筑面积为447,285平方米,占公司总土地储备的8%[80] - 公司总土地储备为5,777,251平方米,权益建筑面积为5,191,892平方米[80] 投资物业与租金收入 - 公司持有的投资物业总建筑面积为632,690.9平方米,租金收入为6,350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1.7%[73] - 投资物业租金收入同比下降21.7%至人民币63.5百万元,主要由于出租物业面积减少[92] - 投资物业估值损失为人民币199.3百万元,主要由于房地产市场低迷引起的投资物业估值下降[95] 成本与费用 - 销售/服务成本同比增长84.8%至人民币1,860.2百万元,其中物业销售成本增长111.4%至人民币1,672.8百万元[93] -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28.1%至人民币41.8百万元,主要由于公司加大费用控制力度、精简人员[102] - 融资成本同比下降18.1%至人民币825.9百万元,主要由于其他财务成本减少以及汇率变动导致成本下降[105] 流动性问题与债务 - 公司面临流动性问题,首要任务是恢复项目进度和质量,尽快向业主交付满意结果[16] - 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从2023年12月31日的人民币413.8百万元减少至2024年6月30日的人民币215.2百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经营活动支出[111] - 公司流动比率从2023年12月31日的78.9%下降至2024年6月30日的78.9%,流动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5,620.4百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5,172.4百万元[111] - 公司资本负债比率从2023年12月31日的53.2%上升至2024年6月30日的54.5%,净负债比率从3,260.4%转为-3,054.0%[111] - 公司贷款和借款总额为人民币27,042.2百万元,其中人民币24,513.6百万元需在一年内或按要求偿还[112] - 公司已抵押物业及受限制存款的账面值为人民币14,960.5百万元,为银行融资提供担保[113] - 公司已订约资本承担为人民币5,313.5百万元,已批准但未订约的资本承担为人民币4,604.9百万元[114] - 公司外匯风险未对冲,但未来可能采取对冲措施[119] - 公司因未偿还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贷款,被北京金融法院强制执行,土地估值约为人民币586.3百万元,拍卖底价为人民币328.0百万元[120][121] - 公司子公司因未能偿还中国华融的贷款,导致法院裁定以司法拍卖方式出售桂林阳光壹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估值约5.863亿元,最终以3.28亿元的价格出售,折让约44%[123] - 公司已完成卓星集团100%股权的出售,已收到现金合计44.664亿元,各方正在就第二期付款的结余进行磋商[124] - 公司控股股东乐昇控股有限公司质押了964,838,855股普通股,截至2024年6月30日,应付款项为3.868亿港币[125] - 乐昇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2.02%的已发行股份,并于2024年1月17日收到清盘令,公司正在评估清盘令对业务运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125] - 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收到栢顺(香港)有限公司的清盘呈请,涉及未支付的赎回价格5046.75万美元及238.5万美元的违约利息,法院已将该案延期至2024年10月23日审理[126] - 公司面临清盘呈请,涉及未支付赎回价格50,467,500美元及未偿还本金45,000,000美元的违约利息2,385,000美元[128] 贷款与融资 - 阳光100集团向无锡普易达提供贷款,未偿还本金为人民币236,000,000元,年利率为8%[127][129] - 阳光100集团向武汉睿迪易达提供贷款,未偿还本金为人民币206,487,183.30元,年利率为8%[130][133] - 阳光100集团向无锡普易达提供贷款,未偿还本金为人民币207,321,130.90元,年利率为8%[131][133] - 阳光100集团向沈阳融宇达提供贷款,未偿还本金为人民币247,165,904.13元,年利率为8%[132][134] - 海南陽光啟恒向深圳誠進提供貸款,本金為人民幣200,000,000元,年利率為9.28%,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償還本金為人民幣200,000,000元,貸款已逾期[135][136] - 陽光100集團向瀋陽融宇達提供貸款,本金為人民幣60,000,000元,年利率為8%,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償還本金為人民幣5,253,448.00元,貸款未逾期[137][138] - 公司向Leap Glory Limited提供貸款,本金為1,000萬美元,貸款已展期至2021年12月31日,截至中報日期貸款已逾期[139] - 濟南陽光壹佰向中垠(濟寧)置業提供貸款,本金為人民幣389,370,000元,年利率為6%,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償還本金為人民幣389,370,000元,貸款已逾期[140][141] - 济南阳光100与中垠济宁置业签订贷款协议,本金总额为人民币389,370,000元,年利率为6%,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偿还本金为人民币389,370,000元,贷款已逾期[143] 法律诉讼 - 公司與成都成華區政府簽訂合作協議,負責土地一級開發,若土地拍賣溢價超過公司成本,公司有權從土地溢價中扣除成本[142] - 成都一级开发项目四期地皮面积分别为244,361平方米、59,967平方米、14,667平方米和109,334平方米,一期已完工并售出,累计收到成华区政府地价款项约人民币1,927.0百万元,剩余应收地价人民币581.1百万元未付清[145] - 公司于2015年1月28日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成华区政府及危房改造开发办公室,要求支付土地整理收益及管理费用共计人民币596.1百万元,案件于2015年6月开庭审理[146] - 公司与成华区政府多次协商和解,于2018年7月24日向高院递交撤诉申请,法院已批准,双方尚未达成和解协议[147] - 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因民间借贷纠纷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及本金人民币2.5亿元,年利率12%,借款期限至2018年12月31日[150] - 深圳市中科创城市更新集团提供质押担保,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人未能偿还本金人民币2.5亿元及利息[151] - 公司申请对被告财产采取临时措施,法院裁定冻结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持有的深圳市中科创城市更新集团30%股权,价值人民币2.5亿元[152]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29日作出判决,要求佰佳瑞偿还本金人民币2.5亿元并支付法律费用人民币40万元,判决于2020年1月4日生效[152] - 公司因胜诉本金部分,另行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贷款利息及罚息,案件于2020年3月18日正式受理[153] - 佰佳瑞需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2.5亿元及利息,中科创城市更新和中科创资产未履行担保责任[154]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佰佳瑞需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250.0百万元及诉讼费人民币40万元[154] - 佰佳瑞需偿还贷款利息人民币80.9百万元及罚息和复利人民币60.4百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155]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佰佳瑞需偿还贷款利息人民币80.8百万元及罚息和复利人民币120.9百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156] 员工与管理 - 公司于2024年6月30日共有1,524名员工,员工成本为人民币102.7百万元[160] - 公司为员工退休计划供款约人民币8.1百万元[160] - 公司未计划进行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添置[159] - 公司董事长和首席执行官由同一人担任,董事会认为不会影响权力平衡[163] - 公司管理层未每月向董事会提供更新,但提供季度管理账目供董事审查[164] - 公司主席兼行政总裁易小迪先生自2018年5月11日起兼任两职,偏离了企业管治守则C.2.1条的规定[165] - 公司管理层每季度编制合并报表供董事审阅,而非每月提供更新资料[165] - 易小迪先生、范小冲先生及范晓华女士在禁售期内被强制出售6,121,00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0.24%[167][170] -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负责审查财务信息、监督财务报告系统及内部监控程序[171][175] - 公司薪酬委员会由一名执行董事和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政策[173][176] -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阅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172][175] - 公司薪酬委员会负责批准管理层的薪酬方案,并考虑授予购股权[174][176] - 公司董事在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
阳光100中国(02608) - 2024 - 中期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