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深物业A: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 21 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评估过程遵循了独立、客观、公 正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选用的数据、资料可靠,所 用的评估方法合理,得出的资产评估价值客观、公正反映了标的 资产的实际情况,评估结论合理。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交易评估事项中选聘评估机构的程 序合法、有效,所选聘评估机构具备充分的胜任能力和独立性, 所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合理、评估结论合理。 (本页无正文,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 21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签署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物业发 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 于客观公正的立场,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景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 股权事项涉及的评估机构选聘程序、评估机构胜任能力及独立性、 评估假设及评估结论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综合考察评估机构 的资质条件、执业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