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深物业A: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制度(2024年2月修订)
深物业A深物业A(SZ:000011)2024-02-02 18:47

控股股东定义 - 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为控股股东[2] 控股股东义务 - 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承担忠实勤勉义务,利益冲突时将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置于自身利益之上[5] - 不得滥用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关联交易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资产[5] - 严格履行公开声明和各项承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7] - 不得通过任何方式违规占用公司资金[8] - 作出的承诺应明确、具体、可执行,经营、财务状况变化可能影响履约时应及时告知公司并披露[11] - 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不得影响相关承诺履行[20] 公司独立性保障 - 保证公司人员独立,不得通过特定方式影响人事任免等[11] - 保证公司财务独立,不得通过特定方式影响财务独立[12] - 维护公司业务独立,避免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支持公司独立决策[14] 其他禁止行为 - 不得强令公司违规对外担保[15] - 不得通过多种方式影响公司资产完整[16] - 买卖公司股份应遵守规定,不得利用未公开信息牟利[19] 控制权转让要求 - 转让公司控制权应进行合理调查并兼顾各方利益[19][21] 信息披露管理 - 建立包含重大信息范围等内容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3] - 对未公开重大信息应保密,及时通知公司披露[24] - 提供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24] - 如实填报并更新关联人信息[26] 信息沟通与披露 - 公共传媒出现相关报道或传闻,应主动了解并告知公司[26] - 筹划重大事项出现特定情形应立即通知公司并披露[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