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信息报告责任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重大信息报告责任人[2]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报告[9] 诉讼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诉讼需报告[9] 股份相关报告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买卖股票前需通知董事会秘书[14] 投资项目报告 - 公司主业范围内投资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的投资项目需报告[11] 业绩报告标准 - 公司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报告[11] - 扣非净利润孰低者为负且扣除无关收入后营收低于1亿元需报告[12] - 期末净资产为负值需报告[12] 补助与损失报告 - 单笔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占近一年归母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2] - 单笔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占近一期归母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2] - 单次损失达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2] 违约报告标准 - 重大债务违约金额达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2] - 重大违约责任金额达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2] 资产报告标准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报告[13] 报告时间要求 - 重大信息报告责任人应在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7]
深物业A: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