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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A: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2024年2月修订)
深物业A深物业A(SZ:000011)2024-02-02 18:44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委员提名方式有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三种[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有相关知识经验的独立董事担任[5] 职责与流程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等职责[9]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后交股东大会审议,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审议[10] - 评审工作组负责决策前期准备并提供资料[12] 会议规则 - 会议通知提前三天发出,紧急情况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期限[15] - 提议或建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文档保存 - 会议记录等文档由董事会办公室永久保存归档[17] 条例施行 - 本工作条例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