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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方大集团方大集团(SZ:000055)2023-12-22 18:44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经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监事会(以下简称"监事会")的议事、决策程序,确 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监督职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 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监事依法行使公司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 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监事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 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 侵占公司的财产;监事除依法律规定或经股东大会同意外,不得泄漏公司秘密; 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包括股东代表监事和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其中,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监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监事会设召集人一 名,由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