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2023年12月修订)
委员会组成 -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5]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半数以上委员提议须召开[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至少三分之二通过[10] 薪酬计划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报董事会批准[8] 考核与施行 - 考核对象为非独立董事[14]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4]
委员会组成 -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5]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半数以上委员提议须召开[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至少三分之二通过[10] 薪酬计划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报董事会批准[8] 考核与施行 - 考核对象为非独立董事[14]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