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光学: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修订)
(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以及《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