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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光学: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
凤凰光学凤凰光学(SH:600071)2023-12-21 16:48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均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委 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 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