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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梅林:上海梅林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上海梅林上海梅林(SH:600073)2024-05-22 17:13

公司名称变更 - 公司名称拟由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 人员提名 - 除独立董事候选人、职工董事以外的董事候选人由特定股东或董事会提名[2] - 除职工监事以外的监事候选人由特定股东或监事会提名[2]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2] 投票制度 - 特定股份比例及选举情况采用累积投票制[3] 董事辞职 - 董事辞职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情况[5] 股利派发 - 股东大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5] 现金分红条件 - 现金分红需满足多项条件,重大投资计划有界定[6] 利润分配审议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特定同意比例[7]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特定同意比例并经股东大会通过[7][9] 分红提案 - 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分红提案[7][9] 未提现金分红 - 符合条件未提现金分红应说明原因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7][9] 中期分红 - 年度股东大会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上限[9] 违规处理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应扣减现金红利偿还[8][10]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