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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梅林: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梅林上海梅林(SH:600073)2024-05-22 17:1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7年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亿股,内资股9000万股于1997年7月4日上市,职工股1000万股于1998年1月6日上市[2] - 公司注册资本为9.37729472亿元[3] - 公司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2.7亿股,成立时向独家发起人发行1.7亿股,占比62.96%[7] - 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9.37729472股[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等收购股份,应在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或6个月内转让注销;用于员工持股等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注销[11][12]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4] - 董事等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收益[14]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需在30日内执行[1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1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1]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2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6]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请求后10日内需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提议或自行召集股东大会[2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32]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33]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34]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1] -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7]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42]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公告应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42] 董事、监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9] - 兼任总裁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50]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55] - 除独立董事候选人、职工董事以外的董事候选人,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或董事会提名[44] - 除职工监事以外的监事候选人,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或监事会提名[44]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44]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及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获股东大会授予人民币2亿元以下投资与资产管理的项目决定权[5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5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59]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通知方式有书面等,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5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59]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76]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77]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年度财报等[8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1]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81]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82]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82]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85]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85]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85]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92] - 公司合并等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00]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8] - 公司减资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0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03] - 依照规定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3]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03]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