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振业A: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闻(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闻(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闻(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 致: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星期五)召开。北京市 中闻(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闻"或"本所")受公司委托,指派兰 天律师、谢文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所律师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等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