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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振业A:《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振业A深振业A(SZ:000006)2024-04-22 21:17

委员会构成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5]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7] 提名与任期 - 委员提名方式有董事长提名、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6]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连选可连任[8]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2] - 会议通知于会议召开3日前发出[16] 会议举行与决策 - 会议应由过半数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策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7] 关联交易审议 - 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委员应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表决[18] - 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建议或提议须经非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18]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办公室为战略相关事项职能部门,投资发展部为投资事项职能部门[3] - 若超过半数董事会成员有异议,相关方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表决[17] - 出席会议非关联委员不足三人,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委员对公司承担忠实和勤勉义务[19] - 通过的决议和建议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19] - 董事会有权否决不符合要求的决议或建议[19]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19] - 会议记录由相关部门保存并报董事会[19] - 议事规则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实施,董事会决定修订事宜[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