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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振业A:《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深振业A深振业A(SZ:000006)2024-04-22 21:17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经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二四年四月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股东大会的运作程序,提高议事效率,维 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 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 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与临时股东大会。 (二)本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 15 天,制定会议组织工作计划,明确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