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振业A:《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二四年四月 1 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公司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 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 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