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振业A: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孔祥云、曲咏海、陈英革 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孔祥云、曲咏海、陈英革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 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