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张湧)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1] - 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无独立性[2] - 在持股5%以上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无独立性[2]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不得担任[4]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4]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6年[4] 候选人情况 - 独立董事候选人已通过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