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 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文件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及《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在保证公司独立性的前提下,遵循以下基本 原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 (二)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允性原则; (三)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四)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公司财务指标; (五)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和关联方股东回避表决原则; (六)履行审议程序及依法披露。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