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 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 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七条 公司必须按信息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和股东大会、董事 会决议及审批程序使用募集资金,并按要求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和使用效果。 第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