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 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效防范内幕交易,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报送及时。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 工作。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同时应当出具书面承诺,保 证所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并向全部内幕信息知情人通报了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 人的相关规定。 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应当在书面承诺上签字确认。监事会应当对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