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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关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珠海中富珠海中富(SZ:000659)2023-12-15 19:12

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 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陕西新丝路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01,961,2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71%。陕西新丝路提出增加2023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 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并相应调整提案编码外,原通知中列明的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增加 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23-068)。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3-067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