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63.7120万份,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1%[6][35] - 全部在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数量为167.7120万股,约占股本总额的1.07%[7][36] - 激励对象共计49人,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的1.00%[29] - 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47.41元/份[9][51][55]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9][43] 行权安排 - 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两期行权,各期行权比例分别为50%、50%[9][48] - 第一个行权期,2024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0%[10][63] - 第二个行权期,2025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6.64%[10][63] 实施程序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60日内完成授予权益等相关程序[15][44] - 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32] -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32] 激励对象分配 - 副总经理刘奎获授股票期权1.4480万份,占拟授出全部权益数量的2.27%,占股本总额的0.01%[39] - 48名核心骨干员工获授股票期权62.2640万份,占拟授出全部权益数量的97.73%,占股本总额的0.40%[39] 回购股份情况 - 截至2023年3月16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603,000股,占2023年3月14日总股本的1.0275%[54] - 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51.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3.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0,117,931.02元[54] - 截至2024年4月30日累计回购股份88,400股,占总股本0.06%,使用资金4,045,553元,回购最高价46.88元/股,最低价45.00元/股[55] 成本摊销与预测 -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预计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总额为1085.32万元[90] - 2024 - 2026年股票期权成本摊销分别为400.50万元、542.66万元、142.16万元[91] - 以2024年5月24日为基准日预测算,标的股价62.57元/股[89] - 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历史波动率为20.12%、18.47%[89] - 无风险利率分别为1.50%、2.10%[89] 调整公式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公式为Q=Q0×(1+n) [74] - 缩股时,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公式为Q=Q0×n [74] - 配股时,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公式为Q=Q0×P1×(1+n)/(P1+P2×n) [74]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公式为P=P0÷(1+n) [77] - 派息时,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公式为P=P0–V [80]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时个人层面行权比例分别为1、0.8、0、0[72] -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股票数量×部门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67] - 若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授出权益程序,激励计划终止实施,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96][98] - 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日内向董事会提交行权申请,经确认交付行权款项后,公司办理过户和登记结算事宜[99][100][101]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变更激励计划,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变更,变更方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不得加速行权和降低行权价格[103]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终止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审议通过后终止,应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104] - 公司有权对激励计划解释和执行,对激励对象绩效考核,若未达行权条件可注销未行权股票期权[106]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获授股票期权在等待期内不得转让、担保或偿债,行权前无投票权等[111] - 若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等问题,激励对象应返还因激励计划获得的全部利益[111] - 激励对象行使权益后离职,2年内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工作,否则需返还收益并承担违约金[111] - 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发生争议按规定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诉讼[113] - 公司确定激励对象不构成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114][115]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激励计划终止[116] - 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激励计划终止[116]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未行权股票期权注销[127]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因重大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行权股票期权注销[128] - 激励对象具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高情形,未行权股票期权注销[129]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已获授股票期权由继承人按原计划程序享有[124] - 激励对象因工受伤丧失劳动能力离职,已获授股票期权按原计划程序进行[123] - 公司发生合并、分立或控制权变更,激励计划正常实施[117][118] - 激励对象降职或免职,董事会有权调整未行权股票期权额度[119] - 激励计划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薪酬委员会制订修订,董事会解释[131]
小熊电器: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