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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科: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合肥高科合肥高科(BJ:430718)2023-12-25 17:44

制度审议 -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2月31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2]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召集人提前5天、不定期会议提前3天通知,全体同意不受限[5] 表决方式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有举手表决、书面表决、通讯表决方式[5]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经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5] - 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需经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6] 其他规定 - 可研究征集股东权利等事项,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7][8] - 公司提供便利支持,制度生效施行并由董事会解释[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