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在北交所上市,股票简称“合肥高科”,代码430718[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66.67万元[10] - 公司全部资产等额划分为6800万股,每股面值1元[19] - 公司股份总数为906667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0] 股东信息 - 发起人胡翔持股3530.2820万股,持股比例51.92%[19] - 发起人陈茵持股1360.00万股,持股比例20.00%[19] - 发起人合肥群创投资管理(有限合伙)持股646.00万股,持股比例9.50%[19] - 发起人张昆鹏持股580.92万股,持股比例8.54%[19] - 发起人熊群持股364.00万股,持股比例5.35%[19]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公开发行前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32] - 公司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3]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33] -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未执行可起诉[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董高或监事会提起诉讼[40]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41] - 持有公司5%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4]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应承担连带责任[43]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召开[58]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8]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62][63]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67]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84]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8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二名[11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2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和主持[12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122]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25] - 董事会设二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32]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或相关高级职称等[134]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158]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6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168] -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并披露中期报告[16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168] -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168]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71] 其他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由董事会秘书担任[190] - 公司应在不晚于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193] - 公司应至少提前二个交易日发布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194] - 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198] - 公司以北交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为刊登公告和其他需披露信息的载体[198]
合肥高科: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