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萱医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会议审议 - 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3]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7]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8]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8]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表决与决议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等,可通讯表决[16] - 集中审议、依次表决,决议经签字生效[16] - 决议生效当天通报董事会[17]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7] - 委员可质询高管,评估业绩薪酬,保密未公开信息[18]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回避,不足法定人数由董事会审议[20] - 细则自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