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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祥科技: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三祥科技三祥科技(BJ:831195)2023-11-14 16:42

交易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议[4]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议[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4][5]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议[5]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75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议[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议[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75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议[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由董事会表决通过并披露[8] - 交易成交金额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表决通过并披露[8] - 交易产生利润高于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且超150万元,由董事会表决通过并披露[9]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高于公司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表决通过并披露[9]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高于公司经审计净利润的10%或超150万元,由董事会表决通过并披露[9] 人员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5]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5]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公司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6] 人员任职与补选 - 现任董事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离职[7] - 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应在2个月内完成董事补选[7] - 独立董事辞职致特定比例不符规定等情况,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8] - 因监事辞职致监事会低于法定人数或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三分之一时,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监事补选[11] 人员义务 - 董事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任职结束后有效,其他忠实义务持续不少于1年[8] 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9] - 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多项事务,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公司治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等多项事务,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和解聘[1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须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11] 章程修订 - 公司拟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公司章程》,涉及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调沟通等规定[10][12] - 修订后的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11] 其他 - 文档发布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15] - 备查文件包括《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13] - 备查文件包括原《公司章程》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