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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利尔: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股权激励计划安排存在差异之法律意见书
格利尔格利尔(BJ:831641)2023-12-08 16:54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9/11/12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 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股权激励计划安排存在差异之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 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股权激励计划安排存在差异之 文件,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本所律师 同意公司部分或全部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 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查阅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要 的文件资料,公司向本所作出保证:其向本所提供的所有陈述、文件、资料及信 息内容真实、完整、准确,无虚假成分、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且相关文件及 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实 行本次激励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并据此出具 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