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特科技:内部审计制度
制度审议 - 2024年8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3] 内审部门职责 - 公司设内审部负责内部审计,受董事会领导,向其报告工作[8] - 内审部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将重要对外投资等作重点[10] 审计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人员每半年检查货币资金内控制度一次[11] - 内审部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 内审部对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及时审计,关注审批程序[14][15] - 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审计并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16] - 内审部每年审查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5] 报告与监督 - 董事会根据内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9]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可要求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7]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需专项说明[28] 激励与约束 - 公司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部审计人员工作[21] - 内审部可对模范部门和个人提奖励建议,对违规者提处分建议[30][31] - 内部审计人员违规,董事会给予相应处分、追究经济责任[2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