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碳素: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制度通过 -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于2023年11月25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 承诺要求 - 承诺须有明确履约期限,公开承诺应具体、明确、无歧义、具可操作性[6][7] - 追加股份持有期限等承诺需满足不得操纵股价等条件[7] 业绩承诺 - 股东等对业绩作出承诺,未达承诺时董事会应审议差异情况并披露[8][9] 审批与变更 - 承诺事项需审批的,应明确披露审批及无法取得审批的补救措施[7] - 无法履行承诺应及时披露,变更或豁免承诺需经股东大会审议[9][10] 履行监督 - 公司应在半年度和年度报告中披露承诺履行情况,要求相关机构出具专项审核意见[11] - 承诺人自身情况变化可能影响履行时应告知公司并提供新担保[12] - 董事会应关注履行情况,督促承担违约责任并披露[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