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源药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管理制度 - 2023年10月20日公司审议通过六部管理制度议案[3] 提名委员会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7] - 委员由特定人员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 设独立董事担任的主任委员,经选举和批准产生[7]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7] 会议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委员[17]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8]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3]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