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比特: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3、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程序和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持续监管办法》、《监管指引第 3 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价格、限售期、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 "《持续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 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