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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隆活塞: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汇隆活塞汇隆活塞(BJ:833455)2023-10-30 19:14

关联交易制度审议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经2023年10月26日董事会审议,待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也需经股东大会审议[25] 关联方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为关联方[8][10]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2]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 为关联方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为控股股东等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6][17]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8]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金额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17][18] - 董监高关注关联方侵占利益,监事查阅资金往来,董事会保护公司利益[20][21] - 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协议事项[23] 制度相关说明 - 制度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2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